1
我在啓明教育幹了五年,續費率全校第一,工資全校墊底。
校長說,你還年輕,要多學習,以後有的是機會。
我信了,每天備課到凌晨,週末免費答疑,家訪跑遍了半個城。
今年終於等到了“升主管”的承諾。
校長把我叫進辦公室,桌上擺着合同。
“主管崗位責任重大,你得先帶三年新人,算是考察期。”
我看着三年合同的崗位:教學主管助理。
主管變成了助理,底薪,還降了兩千。
辦公室外牆上貼着招聘啓事。
“誠聘:初中數學教師,底薪8000-12000,優秀者可面議。”
我教了五年,底薪從八千變成了六千。
新人,八千起。
他明明可以直接侮辱我,卻還貼心地擬了個合同。
......
……
2
晚上九點,我剛改完最後一份作業。
家長羣裏,王梓涵媽媽發了一條語音。
“陳老師,教務剛給我打電話,說週六的課換成李老師了?這是怎麼回事?”
緊接着,羣裏就炸了。
“我家孩子馬上中考了,現在換老師,成績掉了誰負責?”
“我們可以加錢,能不能別換?”
我正要回復,手機響了,是校長。
“小陳,家長羣的事我看到了,你去安撫一下。”
他語氣很平靜,“跟他們說,李老師是我們重點培養的骨幹,教學水平很高,讓他們放心。”
他說得理所當然。
“你在旁邊把關,不會出問題。你要學會放手,培養團隊,這纔是主管該做的事。”
“我已經拒絕籤合同了。”
“那是你的事。”
他頓了頓,“離職之前,你還是啓明教育的老師,你得服從學校的安排。這是職業道德。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