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楨和陳崇州原本是兩個世界的人。
遇到他時,她正狼狽掙扎。
而陳崇州神聖不可侵犯,卻陰差陽錯淪爲她的誘餌。
直到後來沈楨才知道,他從來不是誘餌,他是她感情的救贖,亦是原罪。
報警的女人提出要10萬塊精神賠償,跟周海喬和解。
喬麗說,那女人就是玩仙人跳,結果正主兒沒來,另宰冤大頭。
沈楨轉完賬,雙方簽了和解書,女人戴上墨鏡,“你老公對你挺狠的,不離婚留着過年啊?”
沈楨沒吭聲,走到民警面前,“同志,我能問問原主是誰嗎?”
民警翻了翻筆錄,“女方說姓陳。”
猜到是他了。
那天沈楨打開門,瞧見陳崇州手上有房卡,可他在抽菸,分明不太想去。
至於和她,十有八九臨時起意,到嘴邊的葷腥自然選擇嚐嚐。
下午周海喬從派出所放出來,沈楨主動要求離婚,分一半財產。
這個條件讓他惱火了,“張口就要錢,別忘了你媽有心臟病,她知道你在外面偷男人,會不會氣死?”
沈楨臉一白,咬牙撲上去,“是你故意設計我的!”
周海喬不耐煩推開她,“離婚行,那輛車歸你,其他沒有!”
明明是他被捉姦在牀,他還挺橫的,那種完全沒商量的氣勢,沈楨覺得不對勁。
她深入調查後發現所有的存款理財包括這套自己出首付購買的婚房,周海喬瞞着她轉到他父母名下了。
渠道有正當的,也有不正當的,但周海喬做事謹慎,沒留一絲證據,目前夫妻共同財產只剩一輛奧迪A8,二手價不超過35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