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安饒。
十八歲那年,我與兩個男人有了糾纏。
一條蛇,一隻狐。
他們一個想將我碎屍萬段,令我萬劫不復。一個傾盡所有,只爲我能活下去。
可後來,不愛我的,竭盡所能讓我活。愛我的,卻讓我一步步踏上死路。
真或假,生與死,
血池裏的眼睛,小巷裏,穿着紅衣將我攔下的無臉女人......詭異之事,鋪天蓋地淹沒了我。
都說狐狸一笑,詭事必到。
他說他愛我,卻爲何讓我陷入萬劫不復?
我回到了家,安飛和二爺爺等在院子裏。
燈光昏黃。
我憑藉着模糊的記憶,到了書桌旁。
抽屜沒上鎖,好些年沒人動,把手上落了厚厚一層灰。
我把抽屜拉開,手試探着,從桌面下方摸進去。
摸了約莫十幾厘米,我指尖碰到了甚麼。
我把它從桌板上扯下來。
是一隻信封,在這地方藏了這麼多年,紙張已經發黃髮脆,中間有一處微微凸起。
我打開它,一枚圓滾滾的東西,落在我掌心。
它還是嫩綠的顏色,這麼多年,歲月的時光,沒有爲它鍍上一絲枯黃。
它果然在這。
那個雨天,果然不是我的一場夢。
我真的見到過那個男人,這草戒指就是證據!
信封裏,同時還飄出一張紙。
我撿起它,上面是我六歲那年稚嫩的字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