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城顧家有一條流傳百年的家規。
每一任繼承人二十四歲生日前,必須嫁給一位左手擁有紅色胎記的男人。
否則生日零點一到,她的骨頭就會一寸寸變成透明的玻璃。
輕輕一碰便會碎成滿地殘渣。
我和弟弟的左手,都有一塊紅色胎記。
上一世,顧家大小姐顧明嫣選擇了弟弟。
我卻知道,弟弟的胎記是母親在他出生後紋上去的。
爲了不讓顧家遷怒全家,我阻止了這場婚事。
顧明嫣被迫嫁給我後,弟弟卻留下遺書失蹤。
所有人都以爲他死了。
顧明嫣因此恨了我整整三年。
弟弟忌日那天,她命人打碎我的四肢,將我做成一尊活着的玻璃標本。
“沈璟,如果當初娶我的人是阿澈,他就不會死。”
“你偷走他的人生,就該替他永遠留在這裏。”
我在劇痛中死去。
……
我的乾脆利落,讓顧明嫣的眉頭猛地皺起,眼底閃過一絲不悅。
前世我愛她入骨,爲了討好她,我替她打理好一切生活起居,記住她的每一個喜好,她早已習慣了我的付出和卑微。
父親在一旁長舒了一口氣,生怕我反悔似的,立刻拍板定音:“明天就是明嫣的二十四歲生日,事不宜遲,婚事今晚就辦!”
“沈璟,既然你弟弟要在家裏辦喜事,你馬上收拾東西搬去郊區的舊別墅,免得留在家裏衝撞了你弟弟的喜氣!”
母親連連點頭:“對對對,你趕緊上樓收拾東西走人。”
我沒有爭辯,轉身徑直上了二樓回房。
剛把幾件常穿的衣服塞進行李箱,房門就被人從外面推開了。
顧明嫣雙手插兜,倚在門框上,目光放肆而陰沉地掃過我。
“沈璟,欲擒故縱的把戲玩夠了嗎?”她冷笑一聲,“我知道你嫉妒阿澈,你剛纔在樓下裝出那副滿不在乎的樣子,不就是想引起我的注意嗎?”
我停下手裏的動作,像看神經病一樣看着她。
顧明嫣卻以爲自己戳中了我的心事,走近兩步:“其實只要你安分守己,別再背地裏針對阿澈,等我和阿澈結了婚,我不介意在外面給你留個位置。”
“畢竟,你也是沈家的兒子,跟着我,總比以後隨便找個普通女人強。”
我被她的厚顏無恥徹底噁心到了。
前世我怎麼會瞎了眼,愛上這麼個自大狂妄、自私自利的蠢貨?
“說完了嗎?”我冷冷地看着她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