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妹得知我在海底撈打工,逼我用半年工資給她辦一張3萬的消費卡
1
表妹得知我在海底撈打工,逼我用半年工資給她辦一張3萬的消費卡:
“季顏,我18歲生日必須風光,我要包場!”
我不肯,舅舅舅媽就來堵門:
“你這個當姐姐的,這點小事都不肯做?”
“你爸公司的項目可卡在舅舅手上,你要是不答應,他肯定被辭退!“
“舅媽在醫療系統關係深,你不肯,你媽的病情可就沒人管了 。”
行,既然如此,我照做。
我開了一張3萬的卡,隨後將消費記錄保存,發給紀委:
“請問,公職人員一頓飯喫3萬,能管嗎?”
“季顏,我十八歲生日,你這個當姐姐的,連三萬塊都拿不出來?”
表妹林虞坐在沙發上,臭美着自己剛做美甲,眼皮都沒抬。
好像3萬塊是甚麼不起眼的數字。
舅媽在旁邊嗑瓜子,瓜子皮隨意吐在地上,也開口道:
“就是啊,聽說你在海底撈當服務員?這麼久了連這點存款都沒有?”
……
2
晚場間隙,店長找到我:
“季顏,聽說你辦了一張大額卡?”
“嗯。”
見我不肯多說,店長嘆了口氣:
“要是有難處,跟姐說。”
我搖了搖頭。
這怎麼說呢?
舅舅一家逼我辦的?
他們不要臉,可我羞於啓齒啊。
店長見狀也沒多問,只是告訴我:
“我已經把你那張卡轉成特殊卡了。”
“消費必須人臉識別。”
“隨時能退款。”
我點點頭: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