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當天,我的新郎,那個被譽爲全城英雄的消防隊長,爲了救他青梅竹馬的一隻貓,缺席了。他穿着本該迎娶我的禮服,去救一隻貓。而我,獨自穿着婚紗,站在數百賓客面前,像一個小丑。婚禮堂在城南,他救貓的梧桐樹在城北。三十分鐘的車程,他卻讓我等了五年,也沒能真正走向我。當我在臺上宣佈婚禮取消時,我收到了他的短信:“晴晴的貓是她媽媽留下的唯一念想,我必須先管她。”我笑了笑,回他:“好,英雄。另外,我們完了。”
婚禮進行曲已經循環播放了三遍,賓客席上的竊竊私語像潮水,一波高過一波。
我獨自站在臺上,身上價值六位數的定製婚紗,此刻像一件沉重的刑具。臺下數百道目光,憐憫、好奇、看好戲,交織成一張巨大的網,將我包裹得密不透風。
我像個站在斷頭臺上的小丑,等待着那把遲遲不落的鍘刀。
我的新郎,霍巖,被譽爲這座城市英雄的消防隊長,缺席了。
司儀的汗從額角滑落,他第十次低聲問我:“蘇然,要不......再等等?”
雙方父母的臉上早已掛不住,我媽的眼圈紅了,霍巖的母親則是一臉慍怒,彷彿丟臉的不是她兒子,而是我這個不夠大度的新娘。
我沒有理會任何人,從手包裏拿出手機,撥通了那個爛熟於心的號碼。
電話響了很久才被接起,背景音是呼嘯的風聲和一陣陣淒厲的貓叫。
“然然?”霍巖的聲音急促又帶着一絲不耐煩,“我這邊有點急事,你讓大家再等等!”
我握着手機的指節泛白,聲音卻出奇的平靜:“甚麼急事,比我們的婚禮還重要?”
“晴晴的貓卡在梧桐樹上下不來了!”他理直氣壯地喊道,“那隻貓是她媽媽留下的唯一念想,對她意義重大!我馬上就到,你別鬧脾氣!”
晴晴。孟晴。他那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,名義上的“妹妹”。
我笑了,笑聲在胸腔裏震動,帶着一股血腥味。
腦海中,無數畫面瞬間翻湧。
……
我回到了我和霍巖共同佈置的“新房”。
滿眼的紅雙喜,牆上是我們甜蜜的婚紗照,照片上的我笑得一臉幸福,現在看來,卻無比諷刺。
我像個沒有靈魂的木偶,開始麻木地收拾自己的東西。衣服、書籍、護膚品......所有屬於我的痕跡,我都要一點點從這個空間裏剝離。
李月坐在一旁,一邊幫我疊衣服,一邊刷着手機,臉色越來越難看。
“然然,你來看這個......”她把手機遞給我。
是本地一個新聞App的頭條推送,標題加粗,無比醒目:《最帥消防隊長柔情救貓,爲安撫小主人穿禮服到場》。
我的心,被狠狠刺了一下。
點開新聞,配圖是一張高清照片。霍巖穿着那身本該迎娶我的黑色禮服,筆挺的身姿站在消防雲梯上,小心翼翼地將一隻瑟瑟發抖的布偶貓,遞給樹下那個梨花帶雨的女孩——孟晴。
他臉上的溫柔和專注,是我從未見過的。
照片下面,是孟晴幾分鐘前更新的朋友圈截圖,配文是:“我的英雄,總在我最需要的時候出現。謝謝你,霍巖哥哥。”後面跟着一個愛心。
我的英雄?
我死死盯着那張照片,渾身血液似乎都在一瞬間凝固了。
那身禮服......
我記得他取回禮服那天,曾無比鄭重地對我說:“然然,這身代表榮譽和承諾的禮服,我一生只會穿兩次。一次是接受消防系統的最高表彰,一次,就是娶你。”
可現在,他穿着它,去救一隻貓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