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來,我是林聽晚身邊唯一的舔狗。
不僅聽話,而且百依百順。
她因年少時的白月光愛上了一個平民少女,而賭氣和我這個普通人在一起。
所有人都說,我是癩蛤蟆喫上了天鵝肉。
舔狗舔狗,舔到最後應有盡有。
就連林聽晚也篤定,我就是一隻忠心耿耿的狗。
可她忘了,最瞭解她的狗,才知道咬哪裏最疼。
“你....給我帶西裝?”
我故作驚訝。
“別自作多情!
是我媽讓我給你準備的,免得你穿得像個鄉下來的!”
她的語氣冷得像冰。
我笑了笑:“那你辛苦了!”
掛了電話沒多久,我站在宿舍樓下,就看到林聽晚的紅色跑車緩緩停在路邊。
她沒下車,只是把車窗搖下了一點,淡淡地看了我一眼。
“上車吧!”
她說,語氣依舊冷淡。
我坐上副駕駛,車子剛啓動,她就從後座丟過來一個衣袋:“換上吧!”
我打開袋子,裏面是一套剪裁得體的黑色西裝,摸上去手感極好,明顯是高檔貨。
她目不轉睛地盯着前方開車,彷彿根本沒在意我怎麼想。
我笑了笑,心裏對她這副模樣早就習慣了:“聽晚,謝謝你啊,這衣服挺好看的!”
她輕哼一聲:“謝我幹嘛,我不想丟人而已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