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來,我是林聽晚身邊唯一的舔狗。
不僅聽話,而且百依百順。
她因年少時的白月光愛上了一個平民少女,而賭氣和我這個普通人在一起。
所有人都說,我是癩蛤蟆喫上了天鵝肉。
舔狗舔狗,舔到最後應有盡有。
就連林聽晚也篤定,我就是一隻忠心耿耿的狗。
可她忘了,最瞭解她的狗,才知道咬哪裏最疼。
——
宋淮景不喜歡林聽晚,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。
他嫌棄林聽晚滿身的銅臭味,嫌棄她的囂張跋扈、不近人情。
而我喜歡林聽晚,也是衆所周知的事情。
別人問我爲甚麼喜歡她,我也只會笑着看向坐在人羣中間的林聽晚。
她衣着光鮮,從頭髮絲到腳趾都是被精心呵護着長大的玫瑰的樣子。
挑起的眉毛和上揚的眼尾帶着跋扈的美麗。
“因爲她璀璨豔麗,是我貧瘠人生中難得一見的美景。”
……
在徹底昏厥過去之前,我伸手抓住了林聽晚的手腕,幾乎偏執的看着她。
“從現在開始,你是我的女朋友了。”
“是。”
我的意識陷入了徹底的黑暗,可我沒有絲毫的恐懼。
因爲我的計劃,終於往前走了一步。
我是在醫院的病牀上醒過來的。
醒來的時候坐在牀邊的並不是林聽晚,而是我大學的室友兼朋友,周放。
見我醒來,周放用極度複雜的眼神看了我半晌,然後嘆了口氣。
“你啊你,明明知道自己吃了藥,那杯酒就非喝不可嗎?”
我朝着周放笑了笑,雖然我知道以我如今的臉色,這個笑容大概也不會多好看。
“你知道的,讓聽晚喜歡我,是我努力了很久的事情。”
周放搖了搖頭,扶着我從病牀上坐了起來,給我遞過來了一杯溫水。
“你這人就是掘,大一開學那會兒我就發現了,別人打遊戲你讀書,別人約會你讀書,你不是在讀書就是在追林聽晚。”
“你知道那會兒班裏同學怎麼說你嗎?他們說你是給自己找了條備選道路,要是靠自己混不出個人樣來,還能靠我們林大千金。”
周放學着那些人的神態,將我逗笑了。
……
次日一早。
我從病牀上醒來。
看着窗外的陽光。
我想起了剛纔林聽晚昨天離開時,說的話。
“林家人,從不食言!”
呵,林家人...
我輕輕撫摸着自己的手腕,那裏有一道淺淺的疤痕。
那是我爲了僞裝成孤兒,故意弄出來的。
爲了這個身份,我付出了太多。
但這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我要讓林家,讓所有那些曾經傷害過我父母的人付出代價。
我要讓他們嚐嚐,從雲端跌落的滋味。
我閉上眼睛,往事如潮水般湧來。
我並不是孤兒。
我的父母,很愛我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