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來,我是林聽晚身邊唯一的舔狗。
不僅聽話,而且百依百順。
她因年少時的白月光愛上了一個平民少女,而賭氣和我這個普通人在一起。
所有人都說,我是癩蛤蟆喫上了天鵝肉。
舔狗舔狗,舔到最後應有盡有。
就連林聽晚也篤定,我就是一隻忠心耿耿的狗。
可她忘了,最瞭解她的狗,才知道咬哪裏最疼。
五年來,我是林聽晚身邊唯一的舔狗。
不僅聽話,而且百依百順。
她因年少時的白月光愛上了一個平民少女,而賭氣和我這個普通人在一起。
所有人都說,我是癩蛤蟆喫上了天鵝肉。
舔狗舔狗,舔到最後應有盡有。
就連林聽晚也篤定,我就是一隻忠心耿耿的狗。
可她忘了,最瞭解她的狗,才知道咬哪裏最疼。
——
宋淮景不喜歡林聽晚,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。
他嫌棄林聽晚滿身的銅臭味,嫌棄她的囂張跋扈、不近人情。
而我喜歡林聽晚,也是衆所周知的事情。
別人問我爲甚麼喜歡她,我也只會笑着看向坐在人羣中間的林聽晚。
她衣着光鮮,從頭髮絲到腳趾都是被精心呵護着長大的玫瑰的樣子。
挑起的眉毛和上揚的眼尾帶着跋扈的美麗。
“因爲她璀璨豔麗,是我貧瘠人生中難得一見的美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