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一個月碰上家裏拆遷,我拿着拆遷款買了套房出租。
卻沒想到聯繫我的第一個租客是我的未婚夫梁寓清的“老婆”。
“婉婉,怎麼樣?房子你和寶寶喜歡嗎?”
來看房的女人,摸着微微隆起的肚子,滿臉甜蜜的跟電話裏的男人通話。
“喜歡。”
“老公,你直接把這套房子買給我好不好嘛?”
“當然可以,給你和寶寶花錢是我的榮幸。”
梁寓清的聲音,寵溺、自信。
100多萬的房子,他說買就買。
可就在一個星期前,他還跟我說,他實在拿不出錢買房。
我們的婚房只是一個60平米的出租房。
我死死地咬住牙,打斷通話的兩人。
“抱歉,這房子我不租了!”
婚,我也不結了!
……
……
下一秒,他意識到不對勁,瞬間收住話。
語氣又轉而溫柔。
“初宜,那房子太貴了,兩三百萬呢,以我們現在的經濟狀況,實在買不起,再等等好嗎?”
我反問,字字凌厲:
“兩三百萬?你怎麼知道?你去看過房子了?”
梁寓清頓住,幾秒過後,聲音才從電話裏傳出。
“不是,我只是聽別人說的。”
“初宜,房子這種東西能住就行,我們不是說好了,就租個60平米的房子就可以了嗎?省下來的錢也可以給我們以後的孩子更好的生活,嗯?”
他彷彿真的在暢想我們的未來。
可我知道,所謂的省錢,只是我這8年來拼死拼活的工作,省喫儉用,爲別的女人做嫁衣。
我只慶幸,家裏1000萬的拆遷款,還沒來得及告訴他。
“初宜,不要生氣了好不好?”
大概是見我太久沒回他,他急忙認錯哄我。
“是我沒本事,我保證以後一定好好工作,給你和我們的孩子一個好的未來。”
“好。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