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次被新來的實習生舉報摸魚。
她趾高氣昂道:“沈總說了,任何人不允許在工位上喫零食,喝水,玩手機。”
“你三樣都佔了,這次要罰你三千,一個月工資。”
看着她年輕精緻的小臉,我笑了。
小姑娘纔來不過十五天。
仗着有沈淮撐腰,在公司裏橫行霸道,目中無人。
可她不知道,我纔是最大的股東。
她憑甚麼舉報發她工資的老闆?
第三次被新來的實習生舉報摸魚。
她趾高氣昂道:“沈總說了,任何人不允許在工位上喫零食,喝水,玩手機。”
“你三樣都佔了,這次要罰你三千,一個月工資。”
看着她年輕精緻的小臉,我笑了。
小姑娘纔來不過十五天。
仗着有沈淮撐腰,在公司裏橫行霸道,目中無人。
可她不知道,我纔是最大的股東。
她憑甚麼舉報發她工資的老闆?
1.
我叫姜嵐,今年三十八歲。
二十八歲那年,我創立了室內設計公司。
十年時間,我把它做到了小有名氣的規模。
於是我退居二線,將日常管理權交給了我一手提拔起來的CEO,沈淮。
沈淮比我小五歲,是我最看好的接班人。
我放權放得很徹底,除了重大項目決策,基本不參與公司運營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