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今年我二十六歲,我媽第三次爲了弟弟賣我。
她領着一個滿臉橫肉的中年男人,踹開了我出租屋的門。
“老闆,說好的十八萬,你先把我兒子的彩禮錢轉過來,人你今天就能帶走。”
我快速藏起定位報警器,回頭看了她一眼。
第一次,我十六歲,她把我賣給鄰村一個四十歲的鰥夫,換了六萬塊給弟弟交擇校費。我半夜翻窗跑了。
第二次,我十九歲,她把我的身份證抵押給一個婚介所,換了八萬塊給弟弟買摩托車。我報警要回了證件。
第三次,就是現在。
我低頭看了眼手機,屏幕上還亮着剛發完的一條工作消息——
市掃黑專項行動部署會,明早八點。
......
我收起手機,抬頭時,那個男人已經走到我面前。
他歪着腦袋往下看,視線停在我的胸口,嘴角流出口水。
“嗯,這事業線深不見底啊,營養是真好。”
他伸出手指在空中比劃,回頭衝我媽咧嘴笑。
……
2
我媽坐在牀沿翹起二郎腿,跟王麻子算賬。
“王老闆,十八萬可是說好的價,一分都不能少。我兒子看中的那個姑娘,人家要十六萬八的彩禮,還得在縣城買套房。”
“我這把老骨頭,就指望京京這一回了。”
王麻子擺手。
“錢不是問題,人我今天必須帶走。”
他轉向我。
“小妹,你長這麼漂亮,窩在這破出租屋裏有甚麼出息?跟哥走,大房子住着,金銀首飾隨便挑。”
他走近我不到一米。
我後退靠着書桌邊沿。
“我最後警告你一次,買賣人口是重罪,判三年起步,情節嚴重的,無期。”
王麻子愣住,接着大笑。
他拍胸口大喊。
“你嚇唬誰呢?這附近三條街,哪個派出所的所長見了我不叫聲哥?你報警?行啊,來,我幫你。”
他掏出手機在我面前晃了晃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