酷愛賽車的崔秀意外重生到80年代,掉入河裏被淹死的“黑醜胖”身上。
原主有一個帥氣的便宜丈夫,兩人因救命之恩結合,全無感情,她乾脆與他談離婚。
誰料,婆婆疼她如命,還有“拼夕夕”金手指,一邊做任務,一邊減肥變美,小日子不要太逍遙。
終於得償所願離婚後,崔秀在城裏找了修車工作。
前夫卻如聞着肉味的狼,三天兩頭來糾纏,纏着纏着,崔秀不小心成了前夫的老闆娘。
至於關係嗎?
崔秀嫌棄的推了推摟抱着自己的男人,一陣頭疼。
說好的各自放手,不再糾纏。
這算甚麼......
趙家客廳。
崔秀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,準備找點喫的。
誰料,這個便宜丈夫拿出二十張大團結,放在她面前,“這錢給你,我們離婚吧。”
崔秀覺得自己聽錯了,她呆了一秒,不確定的問,“你說啥?”
趙然還是那副冷臉,又重複一句,“我們離婚,當初與你結婚是迫不得已,而你也不願意和我過日子。既然,相互不情願,不如放手。”
根據原主殘留的記憶。
他們兩人結婚確實如趙然所說迫不得已。
原主去城裏淘撿破爛時,遇到了路邊翻車受傷的趙然,好心救了他。
後來,兩人就結婚了。
崔秀忽然笑了,她搬了個凳子坐在男人對面,“離婚可以,但二百塊錢不夠,當初是我救了你,你迫於壓力娶了我。但說到底是我喫虧,再加點錢,咱們現在就去民政局離婚。”
趙然修長的眉不自覺皺起,“你嫌錢不夠?”
那是自然。
二百塊在這個年代看似很多。
但她不可能回原主孃家去,又在趙家村住不下去。
到了鎮裏得租房,買喫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