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話說的好,路邊的男人撿不得!
上輩子明漪拼死拼活救下重傷的蕭玦,未料傷好後才得知他是權傾朝野的攝政王。
被哄去京城做他身邊一個無名無分的通房三年,明漪受盡磋磨,最終慘死內宅後院。
死前她發誓,若有來生,再也不會重蹈覆轍。
老天有眼,讓她回到蕭玦來接她的前三日。
這輩子,她收拾收拾,假死脫身,順順利利回到靖安侯府做她千嬌百寵的二小姐。
都做了貴小姐,自然也要配一個好夫婿。
於是,明漪開始物色京城的好兒郎。
只是,某前世恨不得在外和她劃清界限的攝政王,怎麼寧願做她外室,也要求一個上位的機會?
明漪說完這句話,這才拍拍手,往家的方向走去。
她腰肢細軟,走起路來,裙襬一擺一揚,哪怕穿着布衣未準珠飾,模樣打扮,依舊和她們這些女人不同。
李氏當即恨的牙癢癢,啐了一口:“甚麼玩意,還貴客?還大官?城裏挑糞的也是個官,她男人蠢的上天,給京裏那些貴人當猴耍的還差不多!”
“萬一她男人真是好出身呢?”也有人幫明漪說話,“我看那呆郎君模樣確實體面,就是摔壞了腦子。說不定啊,真是好了,接明娘子進京享福去了!”
“甚麼享福?沒有的事!呵,我倒要問問別人,她明漪的夫君三天前是怎麼離開村的,坐的牛車還是馬車,騎的是羊,還是驢!”
李氏說着,風風火火夾着鋤頭往村裏嚼舌根去了,另一些婦人你看我我看你,也七嘴八舌的八卦起來。
明漪知道自己走了,那羣婦人會背後說她甚麼。
想必不出半個時辰,她和蕭玦的事,便能傳的方圓三個村落的人都知曉。
還很難聽。
不過嘛,越難聽......越好!
俗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,越多人知道,才能確保她接下來要做的事,會被每一個人知曉。
因爲明日便是蕭玦派人來接她的日子。
蕭玦雖不喜歡她,卻也不願落得一個刻薄寡恩的壞名聲。就算她拒絕跟蕭玦回京,在鄉下繼續做她的孤女,蕭玦也不會同意。
若讓其餘人知曉他曾在鄉下有過一個妻子,即使明漪成爲不了他的軟肋,也會被人抓住把柄,保不齊背後如何中傷他。
所以,明漪要親手製造一場意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