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上告訴她,她乃十三年前,靖安侯府走丟的三小姐。
明漪自小貼身佩戴的那半枚平安扣,便是信物。
明漪不知道送信人是誰,但這人對她家很熟悉,知道她每日都會檢查藏在牀底下的那個小銀匣,那封信放在裏面,既能保證明漪一定會看,又能保證不會被外人知曉。
很像惡作劇。
但明漪知道,這是真的。
因爲前世,蕭玦許諾接她回京之前,她也曾收到過這樣一封一模一樣的信。
蕭玦原本不叫蕭玦,明漪喚他“阿呆”,撿到他時,他受傷嚴重,出氣多進氣少,花光明漪全部積蓄,好不容易救活,卻成了傻子,俊美的小郎君,睜眼就叫她“娘子”。
幾天前明漪才知道,阿呆哪是甚麼傻子,分明是位高權重,她高攀不起的貴人——攝政王蕭玦。
半年前蕭玦遭害毒手,意外跌落山崖失憶,陪她在這個小山莊扮演了一年的過家家。
意外恢復記憶後,他自然要重回朝政,坐回他光風霽月的攝政王。
因此,私拜天地,成了他有名無分妻子的明漪,便成了一個礙事的玩意。
哪怕明漪一個遠在山村的孤女,也清楚如今幼帝登基,根基不穩,前有攝政王把持朝政,後有權臣虎視眈眈。
靖安侯府的老侯爺年輕時是跟隨先帝打天下的開國功臣,心向幼帝,是堅定的保皇黨。
誰人不知,靖安侯府和攝政王一向是死對頭。
明漪如果回侯府做回二小姐,這輩子和蕭玦的情分也到頭了。
……
明漪說完這句話,這才拍拍手,往家的方向走去。
她腰肢細軟,走起路來,裙襬一擺一揚,哪怕穿着布衣未準珠飾,模樣打扮,依舊和她們這些女人不同。
李氏當即恨的牙癢癢,啐了一口:“甚麼玩意,還貴客?還大官?城裏挑糞的也是個官,她男人蠢的上天,給京裏那些貴人當猴耍的還差不多!”
“萬一她男人真是好出身呢?”也有人幫明漪說話,“我看那呆郎君模樣確實體面,就是摔壞了腦子。說不定啊,真是好了,接明娘子進京享福去了!”
“甚麼享福?沒有的事!呵,我倒要問問別人,她明漪的夫君三天前是怎麼離開村的,坐的牛車還是馬車,騎的是羊,還是驢!”
李氏說着,風風火火夾着鋤頭往村裏嚼舌根去了,另一些婦人你看我我看你,也七嘴八舌的八卦起來。
明漪知道自己走了,那羣婦人會背後說她甚麼。
想必不出半個時辰,她和蕭玦的事,便能傳的方圓三個村落的人都知曉。
還很難聽。
不過嘛,越難聽......越好!
俗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,越多人知道,才能確保她接下來要做的事,會被每一個人知曉。
因爲明日便是蕭玦派人來接她的日子。
蕭玦雖不喜歡她,卻也不願落得一個刻薄寡恩的壞名聲。就算她拒絕跟蕭玦回京,在鄉下繼續做她的孤女,蕭玦也不會同意。
若讓其餘人知曉他曾在鄉下有過一個妻子,即使明漪成爲不了他的軟肋,也會被人抓住把柄,保不齊背後如何中傷他。
所以,明漪要親手製造一場意外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