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見音樂節現場支持領結婚證的新聞時,我跟衆多網友一樣,只當成一場笑話看。
沒想到第二天,我成了那個笑話。
男朋友帶着他的青梅,站在我面前告訴我,他跟青梅昨天意外領了證。
青梅大方坦蕩:“都怪那個音樂節。昨天氣氛太激烈,看好多人都去領了證,我們也上頭跟着去了。”
李常遠滿不在乎:
“都以爲是個活躍氣氛的環節,誰能想到是真的?”
“你呢也彆着急,我去離個婚就是了。”
“剛好有這次教訓,等冷靜期一過,我拿到離婚證,我們就去結婚。”
我避開他想要抱我的動作,平靜回應:
“沒問題,我等着你。”
你們也等着我的報復。
......
見我語氣平靜,不吵不鬧,李常遠眉頭擰了起來。
“蘭蘭,你不用強撐出不在乎的樣子。我結婚真的是意外,一個月後一定會離了和你在一起。”
“你安安分分,理解我一點行嗎?”
……
不想再看李常遠那張令人作嘔的臉,我踹了他就頭也不回離開。
結果剛回到學校,我帶過的學生就打電話來告狀:
“老師!你男朋友帶着個女的還有一堆人,來我會所用你的名義要面單!”
我語氣無波無瀾:“我跟他分手了。該收多少錢收多少!”
可我剛掛斷學生電話不到半小時,李常遠的電話就打了過來。
他無比理直氣壯的質問:
“顧蘭!你明明是那家會所的股東!憑甚麼要收我的錢!”
“之前明明都是免費!”
我輕蔑一笑:
“以前你是我男朋友,現在我憑甚麼要給你買單?”
李常遠一噎,沉默一瞬,態度稍微緩和了些:
“蘭蘭,事情不是都給你解釋清楚了嗎?”
“我跟妍妍領證純粹就是個誤會。已經申請離婚了。”
“等一個月過後,我拿到離婚證就馬上和你結婚!”
同時,我還聽見宋妍妍和他朋友們的議論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