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我是喫人血饅頭的戰地記者,在反叛軍襲擊中被炸得屍骨無存。
消息一出,我的同行們紛紛開香檳慶祝。
網友自發投票,將我評爲史上最沒人性的記者。
我爲了搶頭條,故意泄露了維和部隊的救援路線,導致三百名隊員慘死。
爲了給死去的戰友討回公道,恨我入骨的前男友程錚和嫉惡如仇的閨蜜,決定公開我相機裏所有骯髒的底片。
公審那天,聯合國廣場上掛滿了我的罪證。
“她就是個喫人血饅頭的鬣狗!根本不配叫記者!”
“三百條人命啊!就爲了她的頭條新聞!”
“今天就要讓全世界看看,這畜生多該死。”
程錚目光如刀,打開了加密的儲存卡。
所有人都準備好了唾罵我。
可視頻全部播放之後,那些恨我入骨的人卻全都哭了。
......
我的靈魂飄在聯合國廣場上空,看着下方人頭攢動,他們等待看我生前的醜行。
……
2
臺上的程錚,感覺到了身後詭異的寂靜。
他皺着眉,緩緩回頭。
當他看清巨幕上那枚徽章的瞬間,他整個人如遭雷擊,僵在原地。
那枚曦尾花徽章,是他十八歲生日時,親手給他最疼愛的妹妹程曦戴上的。
三年前,程曦在邊境做志願者時被反叛軍擄走,從此杳無音信,生死不明。
程錚瘋了一樣找了三年,一無所獲。
而現在,它出現在了S人如麻的反叛軍首領胸前。
那些叫囂着要將我銼骨揚灰的人羣,此刻發不出半點聲音。
隨即爆發了質疑聲。
“那......那是甚麼?”
“是程隊妹妹的徽章,我記得三年前新聞裏播過。”
“爲甚麼會出現在反叛軍頭子身上?凌昭在拍這個?”
程錚踉蹌着上前,顫抖着點開了照片。
照片的視角更高了一些,顯然是我調整了姿勢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