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威脅我如果不離婚就賣掉我的女兒。
因爲她知道老公小三肚子裏的是男胎。
上一世我委曲求全結果我和女兒紛紛慘死。
這一世我敲鑼打鼓歡迎小三進門。
反正肚子裏的那個也不是老公的種。
2.
重新看到女兒酣睡的小臉,我的眼裏蓄滿了淚水。
婆婆不滿地催促我:“再不走民政局要下班了,家裏有我在,你趕緊去吧。”
我想起上一世,婆婆總喜歡帶着女兒單獨出去逛。
我當時還以爲是女兒的可愛讓婆婆改變了非要兒子的想法。
結果婆婆總會以自己年紀大了記性不好爲理由,把女兒遺忘在外面。
我只是說了句讓她以後小心一點,就被陳光宗連打帶罵:
“媽也是好心替你看孩子,她也不是故意的,你還要這樣說她,你也太沒良心了,快給媽道歉。”
婚後的陳光宗簡直和婚前判若兩人,曾經他說這輩子都只對我一個人好,誰也不能把我們分開。
上一世我也是傻傻地相信他還會變好纔不離婚。
事實證明,這兩個人都不能相信。
於是我說:“媽,要不我們一起去民政局吧?我怕我中途想不開又反悔。”
有了上一世的教訓,我再也不會讓女兒和婆婆單獨待在一起了。
婆婆聞言一愣,隨即點頭:“行吧,你最好別耍甚麼花樣”
直到親眼看到我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,他倆心中的石頭纔算是落了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