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三週年亦是女兒忌日,顧晚星被陸景珩逼離婚,偶然得知女兒存活,誓要奪回女兒、討回公道。
我回到了那個囚禁了我三年的,名爲“家”的牢籠。
這裏的一切,都刻着陸景珩的印記,卻唯獨沒有一絲我的氣息。三年來,他撤掉了我們所有的結婚照,清空了所有屬於我的物品,只留下最基本的生活用品,彷彿我只是一個寄居在這裏的陌生人。
我拖着疲憊的身體,開始收拾自己僅有的幾件行李。每一件衣服,每一本書,都承載着過去那些心碎的日日夜夜。
正當我把最後幾件衣物塞進行李箱時,別墅的大門被推開,陸景珩走了進來。
他看到我腳邊的行李箱,眉梢微微一挑,眼神冰冷得像淬了毒的刀子。他從錢夾裏抽出一張黑色的銀行卡,扔在我腳下。
“密碼是你女兒的‘死期’,”他居高臨下地看着我,語氣裏滿是施捨和羞辱,“拿着這些錢,滾。”
女兒的“死期”。
這六個數字,曾是我三年來每個午夜夢迴的噩夢。他竟然用這個來做密碼,用這種方式來提醒我,我的“罪孽”有多深重。
若是從前,我或許會崩潰,會哭着求他不要這麼殘忍。
但現在,不會了。
我彎下腰,撿起那張卡,在他冰冷的注視下,用盡全身的力氣,將那張象徵着屈辱的銀行卡,一折兩斷。
“啪”的一聲脆響,在空曠的客廳裏顯得格外刺耳。
我將斷成兩半的卡扔回他腳下,抬起頭,直視着他那雙錯愕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說道:“陸景珩,你的錢,我嫌髒。”
他的臉色瞬間陰沉下來,周身散發出駭人的戾氣。我甚至能看到他緊握的拳頭上暴起的青筋。
我沒有理會他,拉着行李箱轉身就想走。我必須儘快離開這裏,去找我的女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