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“商品:網戀對象
價格:300元
因本人已脫單,
轉讓網戀對象(男,舔狗一枚)
平日裏可以享受無償外賣,偶爾還有小禮物。”
在某魚上刷到這個商品時,我直接從牀上坐了起來。
我叫劉採芝,今年24歲,身高155cm,體重140斤,再加上相貌平凡,所以至今一直沒有體驗過愛情的美好,即使是入室搶劫式的也沒有過。
但即使身爲一隻醜小鴨,我也很渴望愛情。
爲了讓自己變地好看一點,我日常在某魚上搜尋好看的品牌衣服,化妝品,來打扮自己,一手的我自然是買不起的。
卻沒想到刷到了這樣一個獨特的商品。
因爲相貌身材的原因,我從來沒有被男生追過,更別說是被舔狗舔了。
激動地難以自持,我立刻給賣家發了一條私信:“我要買這個,可以給我介紹一下你網戀對象的情況嗎?”
不一會兒,名叫李雅秋的賣家很快回復了:“可以,加V聊吧。”
加上微信之後,我從李雅秋口中得知,她的那個網戀對象條件很普通,長相普通,賺錢能力普通,但是真的很喜歡她。
……
2.
有了張強這個小舔狗,後續的日子裏,我基本上沒有在喫飯上花過錢,他一週爲我點外賣,點水果的錢,就超過了300塊錢。
人都是貪心的,這句話果然不假,一開始我只要收到外賣,奶茶這些就滿足了,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,我看着別的女孩穿的漂亮衣服,戴的好看首飾,我開始有意無意之間,暗示張強給我買這些禮物。
這些禮物的價格可比奶茶水果貴多了,張強有過猶豫,但是最終還是給我買了。
每次給我送這些高價禮物之後,張強都會要求見面,但每次都被我推脫過去了。
看着鏡子裏煥然一新的自己,我不由得感嘆舔狗真是太好騙了。
直到某一天,當我暗示張強給我買一個價格兩萬的香奈兒包包時,他終於不那麼傻了:
“雅秋,我們認識也快半年了,我想見你一面,到時候我帶你去買包包好不好?”
我知道,這一次如果我依舊拒絕的話,張強這隻舔狗就要脫鉤了,於是學着當初李雅秋的操作,在某魚上將其轉讓出去,賣了500塊。
擺脫掉張強之後,突然沒有人舔我了,我很快就覺得不適應,於是再次找上李雅秋,問她有沒有渠道,可以讓我重新擁有一個網戀對象。
李雅秋很快回復:“有啊,我的朋友們有很多這種資源,只是價格比上次要高一些了。”
“沒問題,價格都可以談。”
“OK,等我消息吧。”
沒過兩天時間,花了六百塊,我再次擁有了一隻舔狗,他也會像張強一樣給我點外賣,也會在我的暗示之下給我買禮物。
直到對方堅決要求見面的時候,我再次將他轉讓給了下家,然後重新找上李雅秋,再次買來一個網戀賬號,循環反覆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