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27歲我還沒談戀愛時,我爸媽急了。
好像嫁不出去比得絕症還要嚴重似的。
他們想盡了一切能想的辦法,調動了所有能調動的資源。
那段時間,他們的日常社交用語中,出現頻率最高的是:“你身邊有沒有合適的單身男性,給我們家方莉介紹一個唄!”
“沒房沒車不要緊!矮點胖點也沒關係!”
“離異......離異也行啊!”
我最高記錄一天相了十二個男的,從早到晚。
其中,年紀最大的是65歲的退休老大爺。
最離譜的一個是,相親對象他還沒離婚。
關鍵是,這兩個人還都沒看上我。
前者說我不活潑,從頭到腳一身黑,看着像是去參加葬禮似的,不吉利。
後者把介紹人罵了一頓,說我的顏值嚴重影響了他的三觀。
我媽氣的跳腳。
我還好,只是徹底死心了而已。
用現下的大衆審美來看,我確實稱得上醜。
……
那天,我爸媽外出購物時,我媽不小心被一個騎共享單車的人撞到。
肇事者跑了,是好心人將他們送去了醫院。
接到電話,我快速趕到醫院。
所幸,我媽沒傷到骨頭,正拉着‘好心人’問長問短。
我趕緊道謝,我媽悄悄湊到我耳邊,有些興奮地說。
“他叫程軍,是個公司老闆,聽說是做甚麼污水處理的,特別掙錢。”
“最重要的一點是,他單身!就是年紀稍微有點大,49歲了,不過,年紀大會疼人,而且,我看着他也不顯老!”
我默默看了眼那人稀疏的頭髮,甚麼也沒說。
這個不顯老的好心人,就是程軍。
於是,當天,我爸媽就以感謝爲由,強行將他請回家喫飯。
一來二去,我倆就試着交往了一段時間。
三個月後,程軍突然向我求婚。
我猶豫了。
憑心而論,程軍在樣貌上與我有的一拼。
我朋友曾開玩笑說,我和他走在一起,看着比我和我爸更像親生父女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