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世,蘇萍因爲生不出孩子,被渣男掃地出門。重生回到剛嫁給渣男那天,渣男因爲她比相看時胖了幾十斤鬧着要離婚。蘇萍:離就離!趁早離!別耽誤我找第二春!渣男:就你還第二春?蘇萍人狠話不多,轉身就撩他堂弟!後來,蘇萍再婚,娃生了倆,瘦了美了富了。而渣男的媳婦換了一個又一個,肚子卻都沒動靜。渣男慌了,聽說蘇萍守寡了,喜滋滋搓手:要不,咱倆再試試?某人詐屍:滾!
一場婚事鬧成這樣,男女雙方都嫌棄對方是豬,神仙出手也是調解不了的。
既然這樣,那就離婚。
蘇萍和姜建良去年已經領了證,還要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。
雖然倆人一致同意離婚,恨不得插上翅膀飛去民政局,但是這事他們倆說了不算。
姜建良他娘他姐態度強勢。
“要離婚可以,必須把聘禮退給我們。”
“人沒進我們家大門,就不算嫁進我們家了!我們家建良連你們家蘇萍一根手指頭都沒碰過!聘禮必須退!”
“我都懷疑你們家是不是騙婚,去年我見蘇萍,她明明不長這樣的,不會是花錢僱的人來騙我們家聘禮的吧?哄得我弟弟把祖傳的寶貝都給你們了。”
蘇家也不是省油的燈。
“婚都結了,哪能退聘禮?”
“領了證,法律上就是結婚了!我們家萍萍以後就是二婚,你把我們家害成這樣,還有臉來要聘禮。”
“我們當初就不同意領證,說擺了酒再領,是你們家姜建良死乞白賴,非要去領證!說得多好聽,以後生生世世對我們家萍萍好,結果呢,轉眼就逃婚。到底是誰騙婚?”
與蘇家其他人的義憤填膺不同,蘇萍前世也認識幾個律師朋友,對於男方要求返還彩禮一事倒是沒那麼激動。
像她和姜建良這種情況,領了證,卻還沒正常開始共同生活,離婚時男方提出返還彩禮的要求,在法律上是有條文明確予以支持的。
可是,蘇萍爲難的地方在於,聘禮裏面有一塊挺“稀罕”的玉,被他們家弄丟了。現在不是想不想還的問題,而是真的還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