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黎凡,2008年因參與一件文物販賣被判了三年。
因爲家裏窮,拿不出錢託關係,即便是被冤枉也坐了三年,連減刑的機會都沒給。
這三年,我肋骨被打斷三根,手臂骨折數十次,學會最大本事就是抗揍,其次就是反擊。
不過每每關鍵時刻,都是一個拿着電棍的女獄警及時現身救我。
後來一個叫六爺的人找到我說道,“你的命是我的,記住了,只有掙到錢才能報仇,錢需要用腦子去掙,而不是蠻力。”
說完還把一本叫《地眼》的古書交給我,讓我好好讀,不懂的就問他,學會本領後會一飛沖天,榮華富貴。
我也不知道這是甚麼書,反正看着插圖很有吸引力,足足三年,我跟着六爺學會了書中的所有。
當我無可所學時,也就是我出獄的時候,六爺又告訴我,“想報仇先發財,你出去聯繫麻五,他會告訴你怎麼做,也會給你帶來第一桶金。”
我雖不知道六爺是幹甚麼的,但沒他就沒我,是他在獄中保了我三年,所以他的話就是命令。
出獄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麻五,因爲我要找曾經坑害我的人報仇。
現實是殘酷的,六爺也沒告訴我去哪裏找麻五,甚至麻五是誰我都不知道。
爲了打聽麻五,我只能選擇先回到之前城中村那邊住下,準備找熟人打聽。
兩百五的單間住着,對我來說能有個睡覺的地方就很不錯。
結果找了三天杳無音信,就在我灰頭土臉的往租房趕回,路過大進步村口那池塘時突然聽到有人喊救命。
本能的尋聲看去,見一堆人正圍着一個女人,那女人驚慌失措的向衆人求救,眼淚婆娑,這麼多人圍觀可卻無一人上去,哪怕問一句都沒有。
……
老鼻子怕我動手就沒跟上來,我只當老鼻子武詐不行改文詐便沒放在心裏,但當天晚上的一場噩夢讓我產生了懷疑。
夢裏,我看到一尊血紅色獅子模樣的兇獸撕咬着我四肢,我卻動彈不得。
接着又脫掉我衣服,露出鋒利的爪子將我開膛破肚。
我奮力大叫,可無論我怎麼叫喊就是沒人救我,兇獸卻異常興奮。
那兇獸掏出我心肺張出血盆大口,我竟看到那血淋淋的心臟還在跳動。
突然一口下去,我被驚醒,氣喘吁吁的同時忽然聽到門外有動靜。
趕緊摸向胸口,一切完整無號,虛驚一場,此時冷汗已溼了一大片,心想還好只是一場噩夢。
“放在這就行,擺正了,對對對,就這樣。”門外的喊聲亂了我一地,誰這麼吵呢?
穿好衣服生氣的拉開門,只見三個工匠正背對着我挪動着甚麼。
“哦,小弟今天沒上班呀?”房東大媽笑着向我打了聲招呼。
我哪有工作,可這事也不好跟她多說,就問她在做甚麼。
房東大媽笑着說道,“哦,我買了一座石獅子放這邊來,最近老是心神不寧,就有大師讓我買座石獅子鎮宅。”
“石獅子?”聽到這話瞬間有種被雷劈中的節奏,真是怕甚麼來甚麼。
我趕忙上去看清了石獅子模樣,忽然一陣驚悸衝向腦頂,這不就是噩夢中出現的兇獸嗎?
“不是,阿姨你有沒有弄清這到底是不是石獅子就往這放?”我連忙朝她問去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