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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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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這個人,極度好面子。

初中時,班長請全班喝奶茶,唯獨跳過了我:

「別誤會,不是買漏了,是你這種人喝了也還不起。」

第二天,我拿攢了半年的生活費請了全班,最後一杯放在她桌上。

「昨天那杯,我替你補上了。」

那個月,我啃了三十天饅頭。

高考我考了狀元,資助人當着記者的面笑:

「是不是該給再生父母磕個頭?」

我把狀元獎金連同三年兼職攢的全轉了過去:

「你借的我連本帶利還清了,頭就不磕了。」

那年暑假,我在工地搬了兩個月磚,才湊夠學費。

後來,我被認回了豪門。

認親宴上,主桌留給親女兒的那個位置,坐着假千金。

我說,那是我的位置。

她眼圈一紅,掉了眼淚。

三個哥哥一齊冷了臉:

「家裏的東西,我們想給誰就給誰。」

「不服,你就滾出我們家啊?」

滿堂賓客,沒有一個人出聲。

我看着他們,把那隻象徵傳承的手鐲,套在了假千金手上。

早知道,就不來了。

我這輩子,還沒丟過這麼大的人。

我低頭,看着這條他們買的手鍊。

因爲不合身,吊牌還沒來得及剪。

沒關係,等把他們給我的都還完,我就不要他們了。

......

宴會廳的燈太亮了,我連低頭都沒地方躲。

我躲進洗手間,把手鍊扣到最裏面一格。

一甩手,它還是從腕骨上滑了下去,「叮」一聲掉進洗手池。

隔間外,兩個服務員在補妝。

「沈太太訂手鍊那天我在,比的是明珠小姐的手腕。」

「那真千金戴着不晃盪?」

「晃就晃唄,順手添的,誰記得她手腕多粗。」

我撿起手鍊,在隔間裏站着,沒出去。

好面子的人,連偷聽都怕被撞見。

回到大廳,主桌已經沒有我的椅子了。

三哥沈星野朝門口抬了抬下巴:

「那桌還有空,你先湊合。」

門口那桌,坐的是司機和保姆家的孩子。

一個小胖墩啃着雞腿看我:

「姐姐,你也是跟你媽來幫忙的嗎?」

一圈小孩都笑了。

我也笑:「對啊。」

然後把面前那碗涼透的佛跳牆,一勺一勺喫乾淨。

不能剩。

剩了,明天全海城都會傳:沈家剛認回來的那個,當衆甩臉子。

散場時,一個戴珍珠項鍊的阿姨把一摞空盤子塞進我手裏。

「小姑娘,拿去後廚,再給明珠那桌添壺熱茶。」

我端着盤子,沒動。

我媽就站在三步外,挽着明珠送客。

她看見了。

她只笑了一下,跟那個阿姨說:

「穗穗在鄉下幹活幹慣了,手腳勤快。」

阿姨「哦」了一聲,上下打量我一眼,沒道歉。

那摞盤子很沉。

但沒有那句話沉。

在縣城被人喊了十八年「沒人要的野丫頭」,我都沒這麼丟人過。

今天就在親媽眼皮子底下,我成了端盤子的。

沒事。

端盤子,我也端得比誰都穩。

回去的車上,二哥沈馳一路都在回消息,最後把手機往腿上一扣。

「半個海城的人都在,你當衆跟明珠搶位置,她哭成那樣,爸媽臉往哪兒擱?」

大哥沈硯沒說話,就是默認了。

我爸閉着眼:「剛回來,不懂事,慢慢教。」

我媽嘆了口氣:

「穗穗,明珠陪了我們十八年,你就讓讓她,怎麼了?」

我想說,我讓了。

位置讓了,手鐲讓了,盤子我都端了。

話到嘴邊,還是嚥了回去。

說出來,太像在討東西了。

我低頭看那條晃盪的手鍊,吊牌一下一下硌着手腕。

身上這條裙子,也是他們買的。

進這個家到現在,他們給我的就這兩樣。

不多。

還得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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