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死了。
死在丈夫爲白月光豪擲千金慶生那晚。
身體裏的血緩緩流盡,我用最後一絲力氣打電話求他救命。
他卻冷漠厭惡的說:“不是還沒死?等你死了再來給我打電話!”
我死後,屍體卻消失了。
後來,他瘋了似的在車禍現場跪了七天,哭着求我回來。
再睜眼,我重生在了另一個女人的身上。
而結婚證上的另一張臉,竟然是我臨死前最後見過的那個男人。
面前的男人揹着月光,五官被籠罩在陰影之中。
我看不清他的眉眼,只能看出他身姿挺拔,格外高大。
我猛地起身,想看清他的臉。
可他卻徑直從我透明的身體穿過去,朝我身後的方向走。
原來他看不見我。
剛纔只是巧合。
那他究竟是不是我昏迷之前救下我的那個人?
我拔腿就追。
站定的那一刻,還沒來得及仔細看,又一個人從身後穿過我的身體。
安曼曼擋在了我的面前。
「好狗不擋道!」
真礙眼。
“小叔叔!”
啊?
這個男人是......安曼曼那個難搞的小叔叔,宋時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