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路上隨便拉了一個男人結婚,結果他就不見了。
兩年後,新上司站在她面前,她只覺得眼熟卻怎麼也想不起來。
一直到,上司把她逼到一個無人角落,摘下無框眼鏡,笑眯眯的問:“老婆大人,不認識我了嗎?”
民政局。
時諾和一個陌生男人領了結婚證。
這個男人是她閨蜜的哥哥介紹的。
聽說三十來歲了,連戀愛都沒有談過。
人很靦腆。
可是見面以後,她卻感覺這個男人哪裏是靦腆,分明是高冷。
他一身黑色打扮,戴着一副黑框眼鏡,整個人的氣質更偏陰沉。
但是不管了,她今天必須把自己嫁出去。
只因爲她在一個羣裏看一個同城找人,說有一對惡毒的養父母預謀把自己的養女嫁給一個五六十的老鰥夫。
原來她的父母,並非是親生。
一個月前,他們就找到了自己的親生女兒,並把這個女兒帶了回來。
同時,還介紹了她的未婚夫給親生女兒認識,就等着時機成熟把她一腳踢開。
而且,他們還預謀把她嫁給一個二婚老男人,來給公司謀取利益。
沒有辦法,她從爆料者那裏拿到了證據以後,就拿着戶口本跑出來,聯繫了自己的閨蜜,讓她幫忙介紹一個靠譜男人。
她這個閨蜜也是一個小富二代,家裏開公司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