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回來了。”林志站在大街上,伸出了雙臂像是要擁抱整個世界,深情地呼喚道。
一個黑色的袋子從天而降,他手疾眼快一把抓住。
“家鄉的人民太熱情了,我剛一回來居然就有人送東西給我。”林志咧嘴樂了,不過看了一眼懷裏散發着嗖味的袋子,立馬就憤怒了,“靠,誰這麼沒有公德心啊?垃圾袋怎麼隨便亂扔?砸着人怎麼辦?”
還沒等他做暴怒狀鼓起眼睛往天上看,四樓的窗子裏已經探出了一個蓬頭垢面的女人頭,“大早晨的你在那裏嚎甚麼喪?作死啊?”
林志抬頭一看,樂了,“王嬸,還是那麼喜歡從樓上丟東西啊?”
“你誰啊?”王嬸揉着眼角的眼屎往下看,只見下面是一個個子很高的大小夥子,大概一米八左右,長得挺陽光,一笑兩排小白牙,就是穿得太損了點兒,跟要飯的似的,如果手裏再拿個鉤子,跟揀破爛的沒甚麼區別。
“我小志啊,就是齒輪廠老林頭的孫子,林志,王嬸你不記得我啦?”林志將手挽成了一朵喇叭花兒,喊道。
“林志?哦,我想起來了,你是曾經的林廠長的孫子,是吧?你離家出走六年多,現在又回來了?”王嬸的大嗓門兒在空氣中傳播得極快,有不少人家已經打開了窗子,在往外看。
“可不就是我麼,王嬸,您真是好記性啊。呃,不過當我不是離家出走,是讀萬卷書行萬里去了,現在我回來了……”林志摸着鼻子訕訕地笑道。
他剛說到裏,卻迎來了一口空中飛舞的濃痰,“呸,你個敗家子兒,老林家的臉都讓你丟盡了,你還有臉回來。”沒有得到想像中的歡迎,相反,卻是闢頭蓋臉的一通刻薄到家的臭罵。
“砰”的一聲,窗子關上了,王嬸蓬頭垢面的臉消失在了窗子中。
林志摸了摸鼻子,無所謂的聳了聳肩膀,將那個垃圾袋順手向後一扔。好像沒用甚麼勁兒,可垃圾袋卻跟坐了火箭似的直飛出去三十多米遠,“嗖”的一聲就跟長了眼睛似的一下飛進了路旁的垃圾筒裏。
拍了拍手,林志揹着一個破破爛爛好像剛從灰堆裏掏出來的軍用挎包,繼續往小區裏走。
六年過去了,西城區齒輪廠家屬樓這個小區還是沒怎麼變化,依舊是原來的那副樣子,只不過顯得更加破舊了。
往前,直走,前面那棟樓就是他爺爺家了。小時候,因爲父母做生意沒時間照顧他,他常年待在這個小區裏,家家戶戶沒有他不認識的——當然,也沒有不認識他的。一方面是因爲他曾經是老林廠長的孫子,另一方面,也是因爲他在這個小區中可謂是“大名鼎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