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歲生日那天,他得知自己非但不是貧困家庭的孩子,還是林氏集團公子!身價幾千億!富二代?拆二代?官二代?黑二代?呵呵,管你甚麼二代!都沒資格在老子面前裝,老子最不缺的就是錢,老子是土豪!
垃圾桶旁邊,一個男子正在翻找着被丟棄的飲料瓶子,每拿走一個,都會抬起頭看看周圍,好像生怕被熟人發現。
“嗯?這不是林夕嗎?”
迎面走來了兩個女生,其中一個開口道。
另一個女生臉‘唰’的下紅了。
她是林夕的‘前女友’王姣,旁邊這個是她的閨蜜蘭蘭。
林夕淪落到這個地步,全是因爲王姣,上次逛街,她表示很喜歡周大福家的一塊珠寶,林夕想讓她開心,就多兼職了幾份工作,加上自己原來的積蓄,興高采烈的買了一個送給她。
林夕家庭條件不好,大學期間全靠自己勤工儉學,這次花光了老底,只好想辦法賺錢餬口,包括撿瓶子。
王姣的閨蜜無意中發現過他一次,回到寢室就給大家八卦,這深深灼傷了她的自尊心,她因此提出分手。
“你看,我就說他平時撿垃圾爲生吧,你還不相信。”
蘭蘭口氣嘲諷的說道。
“長的還人模狗樣,沒想到是個撿破爛的,就你也想追我們家王姣?懶蛤蟆想喫天鵝肉。”
王姣拉着蘭蘭,想快步離開這裏,現在她感覺自己的臉都快被這個男人給丟光了,怎麼會認識這個人!
林夕也很不好意思,他抓着黑色塑料袋準備離開,這時,一輛白色的奧迪A6緩緩停在了他的面前。
四個圈的標誌灼傷了林夕的眼睛,他的身體僵硬,膝蓋有些顫抖,險些沒跪倒下去,他丟臉已經丟的夠多了!
車門打開,果然是自己班裏的同學,名叫康博,是個名副其實的富二代,老爹在本市搞房地產,相當有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