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結婚前一個月,把一沓請帖送到家裏。
她說讓我幫忙覈對賓客姓名,免得寫錯。
我一張張檢查到深夜,卻發現主婚人那一欄,寫着妻子沈玉蘭和她的乾哥哥賀志勝。
沒有我的名字。
我以爲是印刷失誤,拿着請帖去問女兒。
她沉默片刻,說男方家裏做生意,講究排場,婚禮當天新娘入場需要長輩牽着手交接,還要上臺致辭。
“賀叔開大公司,見過世面,和媽站在一起能鎮得住場子。”
“爸,你一個在汽配城管倉庫的,平時連句場面話都說不清楚,上臺怯場了丟的是兩家人的臉。”
妻子正在試婚禮當天的丈母孃禮服。
聞言,她只是對着鏡子整理了一下披肩。
“就是一個儀式,名字寫誰都一樣,能把場面撐起來就行。”
我看着請帖上的“賀志勝先生”,忽然想起過去一年。
女兒的陪嫁車是賀志勝陪着挑的。
婚慶公司是賀志勝跟着定的。
兩家父母見面,也是賀志勝西裝革履地坐在妻子身邊。
……
一句話,徹底斬斷了我們之間最後的父女情分。
在她心裏,賀志勝不僅是一個拿得出手的長輩,更是一個隨時可以提款的錢袋子。
而我這個只會幹粗活、省喫儉用給她攢首付的親爸,早就成了她急於擺脫的底層累贅。
“既然他這麼大方,那你們以後就當一家人吧。”
我轉頭看向沈玉蘭,指了指桌上的協議:“簽字。字簽了,我絕不打擾你們一家三口的體面。”
沈玉蘭臉色鐵青,她一把抓起桌上的離婚協議,連同那張寫着“賀志勝先生”的請帖一起扔回我身上。
“夢琪下個月就結婚,你非要在這個時候給我找不痛快是吧?我告訴你,想離婚,門都沒有!”
她冷哼一聲,拿起車鑰匙往外走,“你就在家好好清醒清醒,等婚禮結束我們再算這筆賬。夢琪,走,去酒店試菜。”
林夢琪站起身,經過我身邊時,沒有絲毫停留,跟着她母親摔門而去。
空蕩蕩的客廳裏,只剩下我一個人。
我彎腰撿起地上的離婚協議,拍了拍上面的灰塵。
我開始收拾行李。
東西其實不多。打開衣櫃,屬於我的衣服只有寥寥幾件,大部分都是耐髒的工裝和舊夾克。
而櫃子的另一邊,掛滿了沈玉蘭的高級套裝,和林夢琪各種名牌包的防塵袋。
我在抽屜最底層,翻出了一箇舊鐵盒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