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我爲救弟弟失去右臂後,爸媽拿走我的八十六萬賠償款,說要把老宅改成方便我生活的無障礙房。
康復出院那天,準弟媳卻堵在門口,讓我先摘掉義肢。
“新櫃門十幾萬,你這隻金屬手刮壞了,賠得起嗎?”
我以爲她只是嫌棄我。
直到進門,我才發現,門鎖和電器開關全裝在右側...
就連廚房櫃門必須雙手按壓。
原定的義肢充電櫃成了酒櫃,我的康復臥室也被改成她的衣帽間。
我跑去質問母親,她卻理直氣壯。
“你早晚要嫁出去,她纔是這個家的女主人,裝修當然按她的習慣。”
弟弟隨即拿出一份放棄居住權協議,讓我簽字。
就在這時,快遞員將新房本送上門。
權利人一欄,只有弟弟的名字。
原來我用一條胳膊換來的錢,替他裝了一套不准我碰的婚房。
我摘下義肢放在桌上,撥通律師電話。
……
2
義肢還剩百分之九的電。
我按下開關,五根金屬手指只動了一下,便停在半空。
父親找來吹風機,蹲在陽臺替我吹充電器。
母親看見後快步走過來,用力立刻拔掉插頭。
“明天宴席還沒佈置完,你有空伺候一隻假手,沒空去搬酒?”
父親低聲說:“她沒這個東西,生活不方便。”
“康復中心教了她三年,不就是教她一隻手也能活嗎?”
母親瞪着他看了好久。
父親看了我一眼,最終還是拿着吹風機走了。
他一直這樣。
每次都能看見我的委屈,也會短暫地心疼。
可只要母親提高聲音,他的心疼就會立刻變成沉默。
我去洗手間清理手上的傷口。
原設計裏的單手推拉門,換成了必須轉動的圓形門鎖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