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結婚兩週年那天,周敘川發來一張七十四行的表格。
戀愛到結婚,他替我付過的房租、買過的藥、送過的首飾,連兩年前那碗十二塊錢的餛飩都在上面。
最後一欄用紅字標着:沈知意應償還周敘川,共計十八萬三千六百二十四元五角。
他說:“既然你總懷疑我和舒寧,那以後就把賬算清楚。夫妻之間少談感情,多講公平,日子反而長久。”
我問他:“那你從我們換房賬戶裏拿走的六十八萬,也算了嗎?”
周敘川的臉冷下來。
“舒寧剛離婚,一個人帶孩子,我只是借她付學區房首付。你連救急的錢都計較,有意思嗎?”
原來給妻子花一百塊要記賬,給別的女人六十八萬叫救急。
我沒再爭,把十八萬三千六百二十四元五角轉給了他。
那算完了,接下來,該輪到我。
只是我要和他算清的不只是錢。
......
轉賬成功。
周敘川低頭看了一眼手機,緊繃了一晚的神情終於鬆了些。
……
2
白舒寧是周敘川的大學同學。
他們一起參加過創業比賽,也在最落魄的時候和幾個人合租過地下室。
後來白舒寧嫁去外地,他們多年沒有聯繫。
四個月前,她帶着六歲的兒子安安離婚回城。
周敘川第一次跟我提起她時,說得很可憐。
前夫轉移財產,孃家不肯接納,一個女人帶着孩子連落腳的地方都沒有。
我當時沒有反對他幫忙。
白舒寧找不到房子,我陪她看了七套。
安安轉學缺材料,我請假幫她跑手續。
她搬家那天,我甚至把家裏沒拆封的牀品和鍋具送了過去。
真正不對勁,是從周敘川開始替她“做主”以後。
她租的房子離地鐵遠,他把我平時上班開的車給她代步。
我問甚麼時候還。
他說:“你公司離家五站地鐵,忍一陣怎麼了?她還帶着孩子。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