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和陸昭野結婚第十年,林晚星收到了一條來自酒店的入住短信。
酒店就在陸昭野公司對面,短信清楚地標註着“520號情侶大牀房”。
閨蜜一把搶過手機,聲音都變了調。
“晚星!這年頭誰談工作去情侶套房?陸昭野他一定是出軌了!”
林晚星慢條斯理地喝着咖啡,輕笑出聲。
“不可能,要是陸昭野能出軌,明天太陽就能打西邊出來,我還能中個雙色球頭獎。”
她比任何人都知道,陸昭野到底有多愛她。
當年,她被火災燒成二級重傷,下半身如同血人。
病危通知書一晚下了六次,連她的父母都以爲她危在旦夕。
可陸昭野卻站在手術室門口,面色蒼白地說她會沒事。
那一晚,好似一場奇蹟。
事後她才知道,陸昭野簽了自願**捐獻器官的同意書。
打算以命換命,換她平安。
所以,一個爲了她連命都可以不要的男人,又怎麼可能會出軌?
……
2
十年前,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,淹沒了陸昭野所在的陸宅。
大火肆虐間,所有人包括陸昭野的父母,都爭先恐後地向外逃命。
唯獨林晚星逆着人流,義無反顧地衝進火海。
當她把昏迷的陸昭野背出火場時,自己卻因房梁坍塌被困。
等消防員將她救出時,她全身燒傷面積達40%,成了個血人。
在ICU醒來那天,她虛弱地說要分手。
陸昭野哭到缺氧,一遍又一遍地重複着“我不在乎”。
那時的她天真地以爲,終於遇到了一個能透過皮囊,愛上她靈魂的人。
直到今天,她才明白。
那些誓言都是謊言,那些“我不在乎”只不過是精心設計的臺詞。
陸昭野不但在乎,而且在乎得近 乎病態。
在乎到十年來,都不肯碰她一次。
在乎到把“愛”給了她,把“性”給了別的女人。
在乎到將它視爲“噁心”的存在!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