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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六歲那年我遭遇車禍斷了一條腿,變成了殘廢。
可李桂香卻哭着抱住我,一定要嫁給我。
她給我做飯,爲我搓澡,推着我去公園散步,講最新的段子逗我笑。
甚至寧可排三個小時的隊,也要買到我愛喫的綠豆糕。
而丈母孃更是親自幫我洗髒衣服,不重樣地買我愛喫的菜,從無埋怨。
所有人都說,是我家祖墳冒青煙,讓我撿到了寶。
而我卻在得知老婆懷孕的當天晚上,一把火點着了她和未出生的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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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家女婿燒死妻子和孩子的消息瞬間傳遍小鎮。
街坊鄰居排着隊到李家門前扔爛菜葉、臭雞蛋。
面對不分晝夜的高強度審訊,我從始至終都沒說一句話。
案件進度遲遲不能更新。
丈母孃心急如焚,不遠千里從深山老林裏尋回一劑藥。
“這藥能呈現出人的記憶,通過電磁波將記憶投射到顯示屏上,等藥效一過,人也就瘋了。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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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要從五年前說起。
一輛水泥車側翻,將我的車砸得面目全非。
交警將我送到醫院的時候,正遇見鎮上的鄰居李桂香和丈母孃。
她們二人知道我從小就是被父母拋棄的孤兒,並沒有親人。
李桂香忙前忙後,幫我墊付醫療費,替我辦了住院手續。
“都是鄰居,搭把手應該的,你別客氣。”
“你自己一個人住,實在不方便,你搬來我家住,我和我媽一起照顧你。”
“我手藝可棒了,你想喫甚麼隨便點,我保證不比飯店裏的味道差。”
李桂香看着一瘸一拐的我,鼻青臉腫,卻一點都不嫌棄。
我腿腳不便,每天晚上去廁所都要她扶着。
她總是叫一聲就醒,一句話都不多說。
關於洗澡,她堅決不讓我一個人洗。
她怕我在浴室摔倒,不能及時發現,再傷上加傷。
她就這樣照顧了我半年,我終於可以一個人靠着柺杖走路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