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個哥,二十三歲那年沉迷於賭博,欠下了七十萬賭債。
要說正常人欠了這麼多錢,早就開始慌了,要麼發憤圖強,努力賺錢,要麼賣房子賣地,填補窟窿。
不然光是利息就能壓的人翻不過身來。
但賭鬼的心思卻不一樣。
債多了不愁,蝨子多了不癢,賭債嘛,反正這錢也還不起,乾脆就破罐子破摔,混到哪天算哪天就是了。
二十多歲的年紀混成這個樣子,自然是爹不疼娘不愛,走哪哪嫌棄。
也因爲這個原因,哥哥連家都不回了,整天混跡在縣城的出租房和麻將館裏面。
贏了錢就出去胡吃海喝一頓,沒錢了就翻着手機通訊錄,看看找誰還能借出千兒八百的應應急。
我曾經問過我哥,爲甚麼不好好找個工作,努力拼上十年八年,把債還完,重新做人就行了。
我哥跟我說,打工?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。
幾十萬的高利貸,打工賺的錢連利息都不夠。
就這樣苟且活着算球。
後來有一夥兒開着麪包車的混混闖進了村子,拎着片刀要找我哥討債。
他從我這借了一輛自行車落荒而逃,卻留下爸媽和剛上大學的我獨自面對混混們。
那一天,我家被混混們砸的稀巴爛,最後還是親戚們湊了三萬塊錢給混混,這才讓他們消了氣。
……
我哥告訴我,髒錢的作用不僅僅於此。
這個世界上有人想給自己買壽命,就得用髒錢。
有人想買詐屍的殭屍,也得用髒錢。
還有人想買運勢,有人想買妖怪,都用得上髒錢。
可我問我哥哪裏來的髒錢,這幾年又經歷了甚麼?
我哥卻只是顧左右而言他,說,王瘸子這種爛賭鬼雖然人品差了點,但也不至於說死就死。
他是爲了贏錢,自己走上了一條邪路,最終把這條命給玩沒了。
王瘸子玩的是養小鬼。
養小鬼是暹羅那邊流行的,說白了就是供奉陰牌,古曼童等等。
正常養小鬼,只要不觸犯禁忌,也不至於飛來橫禍,反倒有可能財源滾滾。
王瘸子不一樣,他乾的簡直就不是人事。
他爲了贏錢,不知道從哪裏聽了偏方,深更半夜把人家一個小孩的墓給刨了。
半夜扛着屍體回家,藏進了棺材裏面,每天四炷香,外加自己的一滴鮮血養着。
這樣的話,小鬼會跟着屍體回來,並且每天趴在王瘸子背後。
揹着這麼一小鬼,在麻將桌上自然跟開了眼似的,當真是所向披靡,S的一衆麻友們丟盔棄甲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