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獻在諸多靈位前拜了拜,嘆道:“爺爺,對不起,你給我留下的婚姻,我堅持不下去了。”
他把靈位牌小心翼翼地放進包裏,帶着僅有的兩個包走進大廳,喊道:“寧如霜呢?把她叫回來,我要離婚!”
大廳裏還有兩個人,是寧如霜的母親阮雲和弟弟寧弘揚。
這兩人楞了半晌,好半天在確認自己沒有聽錯。
寧弘揚道:“張獻,你有病吧?我們家給你喫給你住,照顧了你三年,你要離婚?”
“給我喫給我住?”張獻嗤笑道,“這三年我一直在給我爺爺給我爸媽守孝,在你們家的日子屈指可數,喫飯我也沒花你們錢,你說你們給我喫給我住?”
寧弘揚無言以對,怔了一下才狡辯道:“那你也沒資格說離婚,你一個一無是處的廢物,我姐堂堂雲州第一美女,還是身價幾個億的總裁,她能嫁給你是你多大的榮耀,你有甚麼資格說離婚?”
張獻道:“我不想跟你們扯淡,她跟那個姓項的勾搭了那麼久,當我不知道?她不提出離婚,無非是怕現在離婚別人會說閒話。”
說着他就拿出手機,準備打給寧如霜。
“狗東西,要離婚也是我們離!”寧弘揚叫罵着,上前去搶手機。
阮雲在旁邊思考了半天,忽然道:“我明白了,張獻,你是偷了我們家的錢吧?我女兒說了,打算離婚的時候給你一千萬,當做補償,你是不是把那一千萬給偷了?”
寧弘揚道:“對對對,肯定是這樣,趕緊的,把錢交出來,那是我們寧家的錢!”
“我偷你們的錢?”張獻氣得無語。
三年前,他辭別師父,獨自到這雲州來,就爲了履行爺爺留下的婚約。
這三年來,他動用各種關係,讓寧家的紅河集團從一個即將破產的小公司,一躍成爲雲州的龍頭企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