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做過最賤的事兒,就是給沈知念做了三年私人祕書兼情人。
我付出了一切,她卻一句膩了,新找了個年輕鮮活的小狼狗。
還爲對方把我流放到旮旯角。
而我爲了母親的醫療費,還要跪舔她!
她卻不知,約束我的那份合同,只剩下一個月到期。
等我轉身離開,女影后倒追,死對頭給我送業績,還有首富親爹臨死前的天價遺產繼承。
和沈知念再遇時,她端着紅酒杯,高高在上的姿態道:“對我餘情未了,又追過來了?”
我輕輕笑了笑:“宴會的主人是我,但我好像沒邀請你。”
沈知念:???
爲了給我媽賺錢治病,我白天上班,晚上去會所賣酒。
一個晚上在會所賺的小費抵得過我上好幾天的班,但對於我媽的治療費來說,只是杯水車薪。
我在公司,會所和醫院間連軸轉,偶然一次失神,給客人倒酒的時候灑了一點,由此被客人刁難。
是沈知念站出來替我解圍。
她救了我,我也對她一見鍾情。
所以在她看上我的容貌,甩出一紙協議,要求我當她三年情人的時候,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。
從那之後,我就跟在沈知念身邊,二十四小時隨叫隨到。
更是成了她的貼身祕書,在工作上幫她不少。
其實我知道沈知念學生時代就花心,但這三年因爲她只有我一個,雖然沒給任何名分,但我以爲她對我多少是有感情的。
然而,現在我清醒了。
她只是把我當玩物。
......
按照約定的時間,我到了包廂。
吳樂薇比我提前幾分鐘到了,原本她正等得不耐煩,看到我的那一刻,眼睛亮了幾分,眼裏的不耐煩也化成了笑意。
她讓人倒了三杯酒,笑眯眯道:“陸祕書,你遲到了,得罰酒三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