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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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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許久不見的好友聚會,我習以爲常的坐在兄弟身邊。

他卻在夾菜時,因爲被碰掉了筷子,朝我破口大罵:

“大宇,你明知道我是左撇子,幹嘛跟我擠一排?”

我撿筷子的手突然頓住。

兄弟是左撇子沒錯。

可他私下答應過我,只要和我喫飯,都會用右手。

如果用了左手,那個人就一定不是他。

01

那是幾年前的事了。

網上有個帖子說關係好的哥們喫飯都是並排坐。

林盛看到後,說以後喫飯必須跟我坐一排。

我笑他腦抽:“你左撇子,跟我坐一塊,幹嘛?嫌咱倆胳膊平時不打架?”

他錘了我一下,說:“滾犢子!以後我跟你喫飯,用右手不就得了!”

我當時以爲他就是開玩笑,堅持不了三天。

結果他真的做到了。

兩年,每一次和我喫飯,他都老老實實用右手。

偶爾夾菜的時候下意識伸出左手,他會立刻縮回去,再找補一句:

“哎呀忘了,我自罰三杯!”

他還說過一句話:

“如果有一天我跟你喫飯用了左手,那這個人一定不是我了!”

他說這話時的表情太鄭重,所以我記得很清楚。

可此刻他正用左手拿着筷子,熟練地從盤子裏夾菜。

我盯着那隻手看了好幾秒,然後彎腰去撿掉在地上的筷子。

手卻控制不住地抖。

我面前的人,難道不是林盛?

還是,這只是他跟我開的一個小玩笑?

我抬起頭,擠出一個笑:“行行,我坐對面,生啥氣啊。”

我端着碗挪到對面,重新要了一雙筷子。

林盛已經恢復了正常的神色,一邊涮肉一邊跟我吐槽公司的破事。

語氣、神態、說話的節奏,全是我熟悉的樣子。

我想,也許是最近太累了,感覺出錯了。

可我心裏那股涼意,卻怎麼都壓不下去。

這時,他女朋友周靜從洗手間回來了,自然而然地坐在了他身邊。

接下來的時間,他們習以爲常地說着家常。

林盛說女方媽媽催婚催得緊,周靜笑着給他夾菜,說年底就把事辦了。

一切看起來再正常不過。

直到林盛吃麪的時候,下意識把碗裏的香菜吃了進去。

我心裏猛地一顫。

“你怎麼喫香菜了?”

周靜也一怔,疑惑地看着林盛:

“對啊盛哥,你不是不喫香菜嗎?”

林盛愣了愣,有些埋怨地說:

“還不是你媽,每次做飯都放一堆香菜,我都喫習慣了。”

周靜不好意思的笑笑,旁若無人的湊上去哄林盛了。

我卻出了一身冷汗。

周靜一直以爲林盛不喫香菜是挑食。

但只有我知道,他是香菜過敏。

大二那年,食堂阿姨多撒了一把香菜碎。

他沒注意吃了兩口,當晚就被我送進了急診室。

從那以後,他碰都不碰香菜。

言行舉止可以學,有些記憶也可以忘記。

可身體的反應不會騙人。

一直到飯局結束,林盛也沒有因爲吃了香菜出現一丁點的不舒服。

他行動自如,呼吸順暢,甚至還在周靜的碗裏又夾了香菜。

我的心一點點涼了下去。

眼前這個人,一定、肯定不是林盛。

那,真正的林盛在哪兒?

02

回到家,我把自己摔在牀上,盯着天花板,腦子裏亂成一團。

我試着捋時間線。

林盛是甚麼時候開始變的?

一週前,他去韓國看演唱會之前還好好的。

出發那天早上還給我發語音,說:

“大宇我走了啊,你想要甚麼東西我給你代購。”

到了那邊之後,他每天都會給我發消息。

演唱會現場的視頻、喫過的韓餐、酒店窗外的夜景。

我翻身坐起來,打開和林盛的聊天頁面,往上翻到演唱會當天的記錄。

他發來一個在內場的視頻,鏡頭晃得厲害,周圍全是尖叫聲。

他扯着嗓子喊:“我靠大宇,太爽了!”

我看了一遍又一遍。

視頻裏確實是他,聲音也是他的,沒有任何古怪的地方。

可越是這樣,我心裏的疑惑就越重。

這不像是分享。

更像是故意在我面前刷存在感。

如果現在的林盛是假的。

那給我發消息的林盛是真的還是假的?

還有他的女朋友周靜,她知道自己的枕邊人已經換人了嗎?

當天晚上,我徹夜難眠。

第二天一早,我去了派出所。

“我要報警,我朋友可能失蹤了。”

接待我的民警是個三十來歲的男人,他讓我坐下慢慢說。

我把情況說了一遍。

林盛從韓國回來之後像變了一個人,一些只有我們兩個人知道的習慣完全對不上。

而且他吃了香菜居然不過敏。

民警聽完,表情有些微妙。

他敲了幾下鍵盤,說:

“你說的這個林盛,我們覈實了一下,他本人現在就在家裏。”

“手機能打通,社交賬號也在正常更新。昨天他還發了一條朋友圈,對吧?”

我點頭。

“那這種情況,我們沒辦法立案。”

我急了:“可他不是林盛!那個人是假的!”

民警看了我一眼,像在看一個瘋子:

“趙先生,你說他不是你朋友,但他所有的社交關係、身份證件都對得上。”

“你有證據證明他是假的嗎?”

我張了張嘴,說不出話。

我只有直覺。

還有那個只有我們兩個人知道的祕密。

但那算不了證據。

民警站起來,語氣變得嚴肅:

“趙先生,如果你再這樣,我們只能以妨礙公務爲由請你離開了。”

我被趕出了派出所。

站在門口,陽光刺得我眼睛發酸。

三年前,林盛的父母出車禍身亡。

如今他最親近的人,就只有我。

如果他還活着,他一定在某個地方等着我去救他。

如果已經......遇害了,那我至少要把他找到,把他帶回家。

微信彈出一條新消息。

林盛的賬號發來的,是一張午飯的照片,配了一行字:

“今天食堂的飯他媽難吃了,我一定要換一批廚師!”

一如往常吐槽工作中的事。

我盯着那行字,手指發涼。

林盛的手機被這個假的林盛拿走了。

如果他想聯繫我,或者想告訴我甚麼的話......

我突然像想到了甚麼,猛地衝回了家。

家裏有個舊手機,是大學時用的,早就淘汰了。

可上面有個小程序,是當時林盛寫出來,專門拿來我倆聊天的。

後來換了手機,就漸漸忘了這個小程序。

我翻出那個舊手機,手忙腳亂地充上電。

開機,找到那個圖標還泛着灰的小程序。

點開。

屏幕上果然有一條新消息。

發送時間:七天前,下午2點37分。

只有三個字:

“捉迷藏”。

03

我盯着那三個字,心跳猛地加速。

七天前,下午2點37分。

按照正常時間,這個點林盛應該在飛往韓國的飛機上。

手機處於飛行模式,根本無法發送消息。

除非......他根本沒上飛機。

我立馬拿起手機,給航空公司打去電話。

“請問一週前的航班,有沒有一位叫‘林盛’的乘客沒有登機?”

客服查詢後告訴我:

當天確實有一位叫林盛的乘客,辦理了值機手續但最終未登機。

我渾身發冷。

林盛並沒有去韓國。

可他卻在演唱會當天給我發來了內場的視頻。

也就是說,真正的林盛在去韓國之前就已經出事了。

而“捉迷藏”這三個字,就是他留給我的線索。

我反覆看那三個字,試圖破解其中的含義。

捉迷藏。

是我們小時候玩的遊戲。

小時候在他家院子裏,他總是藏在花壇後面的水缸邊,每次都被我第一個找到。

可那太簡單了。

如果只是那個地址,他不會只發三個字。

那這又代表甚麼?

我閉上眼睛,努力回憶我們所有一起去過的地方。

小時候的老街早就拆了。

中學門口的網吧也關了。

大學城那片我們常去的酒館,現在變成了商場。

排除掉這些,我又把周邊適合“捉迷藏”的地方挨個想了一遍。

廢棄工廠、爛尾樓、郊區公園......

每一個都覺得有可能,又每一個都覺得不對。

我打開手機地圖,漫無目的地放大縮小。

然後我看到一個村子的名字:

寨門村。

Z、M、C。

和“捉迷藏”一樣的首字母。

那一瞬間,一股直覺告訴我,林盛就在那裏。

我趕緊放大地圖仔細看。

寨門村在城東,是一個非常偏僻的小山村,夾在兩座山中間,連條像樣的公路都沒有。

很熟悉。

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,也很適合藏人。

我將目光從地圖上移開。

雖然沒有百分百的把握確定這就是林盛那條信息指引的地方。

但有萬分之一的可能,我都要去試。

爲了防止打草驚蛇,我給“林盛”發了一條消息:

“公司臨時安排出差,得走幾天,回來約飯哈。”

他秒回:“注意安全!”

語氣一如既往的利落。

我收拾了東西,帶上充電寶、手電筒,開車上了高速。

寨門村比我想象的還要偏僻。

下了高速之後,國道變成縣道,縣道變成鄉道,最後連水泥路都沒了,只剩碎石子和黃土。

開了將近四個小時,我終於看到了村口的石碑。

也就是在那瞬間,冷汗浸溼了我的後背。

因爲,這裏我來過。

兩年前,我和林盛還有周靜去自駕遊的時候,導航導錯了,曾誤入過那裏。

林盛當時坐在駕駛位,指着窗外說:“這地方好適合拍鬼片。”

如果林盛真的在這裏,還是非自願的。

那這件事裏......一定有周靜參與。

因爲那天去寨門村,就是周靜開的導航。

導航是她設的,“誤入”那個村子,也是她“不小心”走錯了路。

從始至終,只有她知道這個地方。

04

我靠在椅背上,久久緩不過神。

周靜和林盛談了三年戀愛,她對林盛一直很好。

好到林盛加班到幾點她就等到幾點。

下雨天永遠第一時間送傘。

一日三餐全都做好了給林盛留着。

兩個人甚至說好了年底結婚,婚紗照都約好了下個月拍。

可她爲甚麼要這樣做?

那個假的林盛,又跟她甚麼關係?

沒時間多想,眼下找到林盛最要緊。

我強撐着精神把車停在村口,下了車。

有幾個老人在自家門口曬太陽,看見我走進來,眼神裏帶着警惕。

我挨個打聽,問一週前有沒有在村子裏見過一對陌生的男女。

可老人們說的方言我聽得一知半解,連比劃帶猜了半天,也沒問出甚麼有用的信息。

直到太陽快落山的時候,一箇中年男人湊了過來。

“你是不是要找一個男人,還有一個很漂亮的女人?”

我猛地抬頭:“是!你見過他們?”

我急切地把林盛和周靜的合照翻出來給她看。

男人眯着眼看了看照片,沒說話,只是用拇指和食指搓了搓。

我懂了。

我把錢包裏所有的現金都掏了出來,大概七八百塊,塞到他手裏。

男人掂了掂手裏的錢,目光卻落在我手腕上。

那是一隻綠水鬼,是女友給我買的生日禮物,平時從不離身。

我沒有絲毫猶豫,把手鐲摘下來也遞了過去。

男人終於滿意了。

他朝一個方向指了指,說:“他們上山了。”

據男人所說,七天前,剛下完雨,村子裏開進來一輛陌生的轎車。

“那車底盤低,走這種山路不行,在一個坡上拋錨了。”

“是我幫車上的女人推的車,她還給了我五百塊錢感謝費。”

“副駕駛上有個男的......”

他頓了頓。

“我沒看清臉,但頭髮顏色甚麼的,和照片中的很像。”

我的心一沉,追問:

“他們往哪個方向去了?”

“就那座。”

男人朝東邊努了努嘴。

“翻過去是隔壁縣,那邊有個林場。路不好走,一般沒人去。”

“那你後來還見過他們嗎?”

男人搖了搖頭:

“沒見過。那山上信號都沒有,誰會往那跑。”

我站起來,看着東邊那座黑沉沉的山,心臟砰砰跳。

05

天已經全黑了,山裏的路我完全不熟,貿然上去太危險。

我回到車上,把座椅放倒,湊合了一夜。

一晚上沒怎麼睡着。

腦子裏全是林盛的臉。

小時候他留着光頭,笑起來露出兩顆虎牙。

中學時他留了寸頭,被班裏男生說像勞改犯,他生了好幾天氣。

大學時他談戀愛又失戀,我陪他在操場上走了三十圈,他流着鼻涕說再也不相信女人了。

後來他遇到周靜,又信了。

他說周靜不一樣,周靜是真心對他好。

我狠狠錘了一把方向盤。

周靜,你到底對林盛做了甚麼?

第二天一早,天剛矇矇亮,我就起來了。

這次我沒有再去寨門村,而是直接開車去了最近的派出所。

“我要報警。”

“我和兄弟在山裏走散了,他在山上還沒下來。”

我撒了謊,因爲只有這樣,他們纔會幫我去找林盛。

果然,聽到有人在山上走散,值班的民警立刻向上彙報。

不到半小時,就調來了六名警員和兩條警犬。

帶隊的是一個四十來歲的老警察,姓周,皮膚曬得黝黑。

警犬也很專業,進了山就開始狂吠,然後一頭扎進了樹林。

越往樹林深處走,我的心越沉。

如果林盛真的在這裏,他還活着嗎?

突然,兩條警犬同時一聲狂吠,集體往前衝。

我跑得慢,落在後面。

等我撥開最後一片灌木,衝進一片空地的時候,正好聽到有個警員喊:

“發現死屍了!”

......

空地的中央,有一具被野狗刨出來的屍體。

那已經不像是人的形狀了。

整個屍體腐爛得厲害,皮膚髮黑髮紫,膨脹得變了形。

臉上也已經看不出五官,蛆蟲在眼窩和嘴角蠕動,空氣中瀰漫着一股濃烈的腐臭味。

但我依舊認出那是林盛。

他身上穿着我爲他定製的應援服。

手腕上我們年輕不懂事時,紋的白虎紋身。

他一向很愛乾淨。

每天出門光是打理髮型,都要半個多小時。

可他現在身上爬滿了蛆蟲,躺在髒兮兮的泥地裏。

我沒忍住,跪在地上,哭到全身都在抖。

周警官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:

“先回警局再說。”

我渾渾噩噩地跟着他回到警局。

林盛的屍體也被運了回去。

他說,要解剖,檢查死因。

我不知道那一天我是怎麼度過的。

只記得後來周警官把我帶進內室:

“我們在死者體內,發現了他留給你的東西。”

我愣住了。

體內?

周警官把一個芯片插入電腦。

房間裏很快響起聲音。

先是窸窸窣窣的響聲,像在草叢裏爬動,又像在躲避甚麼。

呼吸聲很重,很急促。

而後響起了林盛的聲音。

“大宇,如果你聽到了這段錄音,就說明我已經遇害了。”

“我有十分重要的祕密告訴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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