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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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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我追了程硯清整整七年。

從十八歲到二十五歲,從校服追到婚紗。

他嫌我吵,我就學着安靜。

他不愛甜食,我就戒掉了所有零食。

他說事業重要,我就替他擋住了應酬場上所有的酒。

所有人都說,程硯清這塊鐵板,是被我焐熱的。

他終於肯向我求婚那天,我覺得自己贏了全世界。

可幫他收拾書房的那個下午,我在抽屜最深處,翻到了一枚鴿血紅寶石戒指。

戒圈內壁上刻着兩個字。

不是我的名字。

那一刻我才明白,程硯清從來沒有被我焐熱。

他只是需要一個人,替他扛住該扛的一切。

至於愛,他早就給了別人。

這個故事不會有男人幡然悔悟跪下來求我回頭的橋段。

只有一個追了七年的姑娘,終於在第七年的盡頭,學會了轉身。

......

我追了程硯清整整七年。

從大一開學第一天看見他,到現在。

中間他拒絕過我四次。

第一次,大一社團招新,我捧着一杯奶茶堵在他教室門口。他看都沒看我,直接繞道走了。

第二次,大二他生日,我在他宿舍樓下襬了一百根蠟燭。他派室友下來跟我說,“硯清說讓你早點回去,彆着涼。“

連拒絕都不肯親口說。

第三次,大三。我拿了全院第一,他終於肯跟我單獨喫一頓飯。喫到一半,他放下筷子說:“江吟,你是個好姑娘,但我對你沒有那種感覺。“

我哭了一整夜,第二天七點照樣去圖書館給他佔座。

第四次是畢業那年。他拿到最好的offer,我跑了三條街買了束花,堵在公司樓下等他。

他接過花,沉默了很久,說了句:“你值得更好的。“

我說:“我不要更好的,我就要你。“

後來他不再拒絕了。

不是因爲感動,我現在才明白。

是因爲他發現,我是江氏集團的女兒。

而他剛好需要一個能幫他敲開那扇門的人。

去年冬天,他在一家法餐廳單膝跪下,掏出一枚戒指。

“江吟,嫁給我。“

我哭得說不出話,點頭點了十幾下。

當時我以爲,七年的執念終於有了迴音。

上週末,我去他公寓幫他整理書房,想提前把兩個人的書合到一個架子上。

搬書的時候,最底下那層抽屜被我不小心拉開了。

裏面有一個天鵝絨的小盒子。

我以爲是他準備的驚喜,笑着打開。

裏面躺着一枚鴿血紅寶石戒指。

我在珠寶行業做了三年,一眼就認出來:天然鴿血紅,至少三克拉,定製鉑金鑲嵌。

這種規格,少說八十萬起。

而他給我的那枚,商場專櫃款,標價六萬八。

我不是嫌便宜。

我嫌的是,那枚最好的,不是給我的。

我翻到戒圈內壁,兩個字刻得清清楚楚。

清漪。

紀清漪,程硯清公司法務部的總監。

他說過她只是老同學,不太熟,碰巧進了同一家公司。

我信了。

畢竟追了他七年的人是我,被他求婚的人也是我。

可現在——

一枚八十萬的戒指。

上面刻着另一個女人的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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