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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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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周明宇吵架後,我抱着五個月大的女兒從三十樓跳下。

再次睜開眼,時間竟回到了昨天。

這天,因爲孩子哭鬧不止,周明宇第一次罵我:

「陳然,你自己沒有媽,所以纔會連一個孩子都照顧不好!」

我們感情一直很好,所以我想他不是故意的,都怪我自己氣性大,纔會想不開。

可時間還在倒流,我發現周明宇不是第一次說這種話:

坐月子的時候,他開玩笑:你媽要是還活着,我媽就不會這麼累了。

住院生孩子那天,面對護士的詢問,他笑着說:她的媽媽去世了,陪護人除了我還能有誰?

結婚時,他牽着我的手發誓:陳然,我一定會替你媽照顧好你!

......

原來他一直在意我沒有媽。

可奇怪的是,我對媽媽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?她真的存在過嗎?

如果時間繼續倒流,我會見到她嗎?

時間在以天爲單位繼續倒退,回到了我和周明宇的家人見面的那天,此時我們正在熱戀。

周明宇的父母都是大學教授,風光體面了一輩子,他們對我很滿意。

尤其他媽作爲我的博士生導師,總說我是她最得意的學生,因爲我最聽話,也最能喫苦。

她笑得優雅從容,但聲音自帶威勢:

「陳然啊,以後你就是我的親閨女了,明宇要是敢欺負你,我絕對饒不了他!」

她姓林,是醫學界知名的專家教授,也是我最敬重的人。

就因爲她這句話,我婚後一直把她當成親媽。

可在我生完孩子後,孩子第一次嗆奶時,她下意識地說了一句:

「你媽也不教教你,奶個孩子都不會!」

當時我還以爲是她太關心孩子的緣故。

原來是我太天真了。

時間繼續倒流,我的心不在焉引起了周明宇的注意。

上一世,朋友們都說他是絕世好男人,長得帥、性格好,也最寵我,連我自己也這麼覺得。

但重溫過往,我發現,其實周明宇十分擅長冷暴力,只要他一不高興,就會直接失聯。

今天,就因爲我在他說話的時候走了神,他立馬垮下臉,頭也不回地走掉。

然後在微信對話框裏留下一句自導自演的通知:

「忙,勿擾。」

連標點符號都絲毫不差。

可過去我以爲他是真的忙,還不停地給他發關心信息、給他煲好湯送到實驗室。

如今醒悟,原來這段所謂的神仙愛情,一直都是他踩在我的尊嚴上演出來的。

所以這一次,我任由他消失,就連他自導自演的「通知」都懶得回覆。

剛過了半天,見我沒有吭聲,周明宇就打電話過來,用平常的語氣對我說:

「陳然,你媽沒教你,做錯事要說對不起嗎?」

其實,一直以來,我都不覺得母親早逝這件事有多麼重要。

因爲即便父親再娶,家裏也不少我喫少我穿,後媽也沒有打過我,所以,我覺得自己是幸福的。

但往事正在被細細地梳理,我漸漸覺得有些不對勁:

如果我真的幸福,怎麼會去跳樓?

還抱着五個月的嬰兒,這是何等的決絕!

電話裏的周明宇在等我道歉,等着我像以前那樣,卑躬屈膝地求他原諒。

這一次我沒讓他如願,我語氣平靜地回答:

「你媽確實會教,不過還有三年,她就要得癌了,到時候你也會變成沒媽的孩子哦。」

按照原來的時間線,我的婆婆林老師,在我們結婚那年得了乳腺癌。

不,準確地說,她是先查出了病,然後才逼着我和周明宇早點結婚生孩子的。

爲此,我還放棄了入職頂尖科室的機會。

電話那端傳來一聲巨響,周明宇摔了一跤,手機甩出去老遠。

可等到第二天,時間像潮水一樣退去,又回到了一個新的昨天。

即便我把周明宇大卸八塊,也改變不了時間的方向。

正當我感到絕望時,某天醒來,我發現日曆上顯示:2016 年 10 月 10 日。

是我十八歲生日,也是我和周明宇正式認識的日子,所以我印象很深。

這時我才上大二,而剛過去的前一天,我還在讀博。

時間竟然在一夜之間倒退了五年。

巨大的時間跨度,讓我有些恍惚。

我上學比一般人要早兩年,五歲就上一年級,所以十八歲讀大二,我一直都是班上最小的。

聽爸爸說,我從小就很聰明,還沒滿五歲,就已經會背乘法表了。

他身爲村小學的老師,一眼就看出我是個讀書的好苗子,所以就力排衆議,直接把我送到一年級的教室。

雖然我已經不記得當年的事了,但因爲年紀比同屆的人小,確實有些優勢,尤其在申請一些學術基金項目時,期限總會寬鬆一些。

所以,我一直感激他當年的決定。

這天,我下晚自習後,在食堂買了碗麻辣燙給自己慶祝生日。

我的腦子幾乎沒有在思考,身體自動做了選擇,碗裏的菜和上次一模一樣。

我對着熱氣騰騰的麻辣燙默唸:生日快樂!

時光回溯,我像是在複習課本,記憶越來越清晰。

忽然,我腦中記起一些事:

爸爸一直說,我們家風清正,不喜歡搞那些虛的,所以家裏自然沒有給我慶祝過生日。

可後媽帶來的兩個弟弟妹妹每年都會過生日,每當他倆過生日,桌上有雞有鴨,還有蛋糕。

每次分蛋糕的時候,奶奶總會悄悄地跟我說:

「這是你弟弟妹妹的外公買的,我們家可沒錢買這些玩意兒。

你少喫點,姑娘家貪嘴,以後嫁不出去!」

因此,每次我只能喫上一小塊從邊角切下的碎蛋糕。

確實,後媽的孃家是鎮上的,她爹是鎮小學的校長,當然買得起蛋糕。

可那些雞鴨,明明都是我每天在喂的。

明明我也很愛喫蛋糕。

所以,當週明宇把一個小蛋糕放到我面前時,我愣了足足一分鐘。

二十歲的周明宇自信陽光,他爲了不讓我難爲情,言語周到:

「同學,這個蛋糕送給你吧,我買多了喫不完。」

即便我在二十八歲那年因爲他而跳樓,但重回十八歲這天,當他再一次爲我送上蛋糕的時候,我還是止不住地想哭。

但這次,我不是爲他,而是爲我自己。

明明我考上大學,縣裏獎勵了好幾萬塊錢,怎麼會連一個蛋糕都不配喫呢?

記得上一次,我整個人愣在座位上,心中小鹿亂撞。

直到周明宇瀟灑地笑着離開,我緊張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。

後來我才知道,他對於俘獲女孩的心這件事,一直很有自信。

關心落魄的女孩們,對他來說,更像是一種彰顯魅力的施捨。

而我最後把蛋糕帶回宿舍,藏在衣櫃裏,一直捨不得喫。

直到變味了,才含着感動的淚水一口一口喫完它。

過去,我以爲那就是愛情的樣子,現在才明白,原來那叫卑微。

這次,時間重新回到這一刻,我看着那普通的小蛋糕上,點綴着我最討厭的芒果粒,冷冷道:

「你禮貌嗎?拿喫不完的東西來送人?你媽就是這麼教你的?」

我從未在周明宇的臉上見過這樣五彩斑斕的表情。

興許是他生平第一次遭遇撩妹滑鐵盧,沒有應急計劃,只能拿起蛋糕落荒而逃。

看着他的背影,我忽然想起,在決定結婚的前夕,他和我談心:

「陳然,雖然我覺得,缺乏母愛的女人一般都不太適合娶回家,但你是我見過的,最完美的女人。

所以,還是想和你有個家,再生個寶寶。」

那時我以爲是對我的褒獎。

可記憶湧上心頭,我卻沒有憤怒,而是生出了一個疑問:

明明每個人都在欺負我沒媽,可爲甚麼我對她一點印象都沒有?

不是記不清,也不是忘了,而是她似乎從未存在過!

如果時間繼續倒退,我會見到她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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