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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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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姐自從結婚後便愛上了辦酒席。

孩子滿月要請上個幾十桌,自己每年生日也要整上十幾桌。

就連來月經都要在酒店安排幾桌大肆慶祝。

短短三年,光她一人的席我就吃了整整四十次。

隨出的份子高達上百萬。

爲了收回些禮金,我也學着姐姐的樣給自己辦了場三十歲的生日宴。

可宴會當天,姐姐遞給我的紅包卻只有250元。

要知道,她生日我可是被爸媽強壓着隨了兩萬五。

......

看着手裏薄薄的三張紙,我氣得整個胸腔劇烈起伏。

我將錢舉至姐姐江明珠面前,質問:“姐,你結婚後總計辦了三次生日宴,每次我都隨兩萬五,合計七萬五。”

“現在我生日,你只隨二百五,未免有點不合適吧!”

我強壓情緒,儘量讓自己語氣保持平和。

甚至,我還在想江明珠是不是出門太匆忙拿錯了紅包。

可我終究是想多了。

江明珠哧地冷笑出聲,“江晦珠,我跟你不一樣,我上有老下有小,中間還有老公要養。”

“不像你個單身狗,一人喫飽全家不餓,我能給你隨二百五已經很大方了。”

“做人要知足,知不知道?”

面對江明珠理所當然的態度,我幾乎要氣昏過去。

沒等我想好該怎麼懟她,爸媽聽到動靜,匆忙往這邊趕來。

媽媽只看了眼我手裏的錢,便明白了事情的緣由,她毫不猶豫地站在了江明珠那邊。

“晦珠,你姐姐結了婚壓力大,她公公婆婆都是農民,沒有養老金,老兩口全指望你姐姐養呢!”

“你姐夫又是個勞改犯,根本不可能找得到工作,他也得靠你姐姐養。”

“再加上還要養你的兩個小侄子,你姐姐肩膀上挑的擔子不亞於一座山。”

“作爲妹妹,你應該多體諒體諒她,而不是跟她計較那幾塊錢。”

體諒,計較,那幾塊錢!

聽着這幾個字我就想笑。

當初江明珠把王大貴帶回家時,我就建議兩人分手。

理由是王大貴比江明珠大十八歲,又住在偏遠農村,且嗜酒賭博愛嫖,還因多次偷獵保護動物坐過牢。

綜合所有條件,他根本不值得江明珠託付終生。

可江明珠被愛情衝昏了頭,哭着說:“爸媽,大貴特別特別愛我,我嘴脣開裂時,他會做脣膏送我。”

“我來月經時,他會給我做衛生巾;我在公司受了氣,他甚至會打電話罵我老闆。”

“我談過很多次戀愛,像大貴這種凡事親力親爲把我捧在心尖尖上的男人根本沒有。”

“我不想錯過他啊!”

江明珠哭得撕心裂肺,大有一番家裏人不同意這樁婚事,她就要自S的樣。

無奈之下,爸媽只得點頭答應。

媽媽甚至還拍着她的手背安慰,說:“乖女兒,你儘管選擇愛情,麪包我跟你爸爸會想辦法給你。”

原以爲媽媽說的辦法是耗盡人脈幫王大貴找份能養活家裏的工作。

結果,她所謂的辦法竟是輔助姐姐三年內辦了四十場酒席。

我把這三年隨份子的賬單從手機裏調出來,一筆一筆算給爸媽聽。

“江明珠結婚我隨了八萬、確診懷孕我隨了三萬、孩子滿月我隨了六萬、家裏母狗下崽我隨了一萬五、來月經我隨了一萬......”

“四十席酒,我整整給江明珠隨了一百八十六萬塊錢。”

我抬眸看向爸媽,雙眼猩紅。

“我隨給江明珠這麼多份子,她只回禮二百五十元,你們真覺得合適嗎?”

話音剛落,“啪”的兩聲響起。

爸爸氣極,他拽着我的衣領,連着扇了我兩巴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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