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七年紀念日,老婆送我一束百合花。
我失望的倒掉一桌子燭光晚餐,平靜提出離婚。
她卻不耐煩道:“你還要鬧到甚麼時候?錦安不知道你對百合過敏,你能不能別這麼小家子氣?”
我氣笑了,當初我們說好了,要分開,就送我一束百合。
現在她嫌我小題大做?
沒有再質問,我直接離開,向所有人宣告我們感情破裂,離婚。
一天兩天,林晴雅認定了我非她不可。
一年後,我要再婚時,她慌張的攔住我:“世堯,看在女兒的面上,你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?”
當時林晴雅聽完,心疼得不行,哭得稀里嘩啦。
我好笑地看着她,替她擦掉眼淚:“我說我的事情,你哭甚麼?”
“我心疼你啊,笨蛋!”
林晴雅罵完我,伸手緊緊抱住我。
“我跟你保證,我永遠都不會讓你看見百合花,我不會跟你分手的,我們要生生世世在一起!”
這一次七週年結婚紀念日,陳錦安卻送來足以要我命的一大束百合花。
我不知道林晴雅還記不記得這件事,可今晚她連句解釋都沒有,只是輕飄飄的一筆帶過。
可是這件事,在我這裏過不去。
說我心胸狹窄,還是不愛了都好,反正我累了。
我可以諒解林晴雅一次兩次,甚至第三次,可是疊加的次數一旦多了......
我是人不是神,精力有限,就算再愛一個人,我也會累,也會承受不住。
所以這一次,我真的打算放手了。
年少時的誓言真誠熱烈,我從沒懷疑過,但終究是敵不過柴米油鹽,七年之癢。
車子停了下來,輕微的慣性把我的思緒拉回現實。
目的地到了,我付了錢下了車,徑直走進一棟單元樓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