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唐思,你是我的,搶我也要把你搶到手!”世人說我天生媚骨紅顏禍水!我想要愛情,愛情拋棄了我。我想要婚姻,婚姻背叛了我。當我看清一切,決心再不爲男人所擾,卻碰上生命中最大的剋星……
“唐思,你天生紅顏禍水,就不適合結婚,娶回家不安心啊!”
“結婚不就是免費牀伴,現在這樣多好,我給你錢,你讓我開心多好……”
“你這種女人就跟小姐沒區別,只是玩兒的更放心一點……”
二十出頭的時候,我也向往愛情心高氣傲,可後來我才知道,那些男人對我好,就只是爲了抱我上牀。
只是上牀!
平時山盟海誓,談婚論嫁一個個跑的比兔子還快,我就這樣晃晃蕩蕩的混到27,經人介紹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。
我跟林森是閃婚,我倆相差9歲,我嫁給他是因爲他經濟條件好,當然他其他方面也不差。
而他娶我,就是因爲我臉蛋美身材棒,說白了就是爲了性。
剛結婚那會兒,他饞我饞的要命,別說一夜三次,白天看我在他面前晃盪都忍不住要來一炮。
而我對這種事也不排斥,畢竟交往過的男人也不少,富二代前男友會玩兒的很,那方面我也早就被調教出來了。
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,但對我來說,婚姻跟愛情沒有一毛錢關係。
當今社會物慾橫流,有錢,有性,就算是好婚姻。
我曾經最好的閨蜜孟麗跟我說“唐思你這樣一個被富二代玩爛了的女人,能有人接盤就燒高香吧。”
她說這話,我也不能說是錯,但從那之後,我就跟她絕交了。
誰說交往男友多就是錯?男人可以玩兒很多女人,女人多交幾個男朋友就罪該萬死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