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說,她是他的掌中寶,心頭肉,從小護着她長大。可後來,他害得她的父親死在手術檯上,又生生將她腹中的孩子剖出,她如瘋如魔,將一把利刃插進了他的心間。
第二天,時薇快中午了才起牀下樓來,可還是看到了那雪。
她穿着一身肉色蕾絲長裙,臉上雖然貼了紗布,可氣色看起來很好。
她自己傷得自己,而且還是臉,更不可能讓自己的臉上留下傷疤,所以只是破了些皮,用了上好的藥,很快就好了很多。
她端着茶,優雅閒適,像這個家裏的女主人。
她淡淡地看了她一眼,視而不見,轉身去倒水。
那雪眼底掠過一絲恨意,昨天晚上,她狼狽成那樣,可此刻,她又是一副傲然從容的模樣。
那些強加在她身上的侮辱和打擊,反而讓她更加堅強,驕傲。
她起身,擋在了她的面前:“時薇,你與其在這裏和我做無謂的鬥爭,還不如想想你爸爸。”
她心頭一頓:“你甚麼意思?”
“哦!原來你還不知道啊!你爸爸挪用公款,已經開過一次庭了,法院初步判定,有期徒刑三十年,下週二次開庭,結果應該不會有甚麼變化。”
“時伯父他今年已經五十五歲了,三十年有期徒刑,他進去了,這輩子還出得來嗎?和無期徒刑又有甚麼分別?”
她如遭雷擊。
“砰!”手中的水杯落地,摔得粉碎。
整個人像被抽空了似的。
“啊?原來你真的一點都不知道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