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聖經》裏說:愛如捕風,恨如朝露。只是,誰還沒有試圖捕捉過註定要離散的風呢?他是她愛而不得的人,唯有放棄。待到失去才明白,愛止於脣齒間,難掩於歲月。
父母車禍雙亡以後,公司面臨危機,所有的股東都找到家裏來,完全不顧及她只是一個十歲,剛剛失去至親的孩子。
叔叔主動站出來要撫養她、照顧她,幫她解決一切難題,承諾在她成年以後就將公司還給她。
再後來她爲了那個人,簽了一份股份轉讓協議。
叔叔得到股份的那天興奮的大醉伶仃,也露出了真面目。
她不知道人怎麼可以那麼善變。
她根本不是他疼愛的侄女,以前對她好只是爲了錢,她在這個家的身份一落千丈。
可是她不捨得離開這所房子,這裏有她父母生活過的痕跡,有她生命裏最溫暖的時光。
她捨不得。
那時候那個人出現在她生命裏,帶給她溫暖,現在看來只是一場綺麗的夢而已,只有她一個人不清醒。
她偷偷愛了那麼多年的人,只敢在角落貪婪地偷看的人,愛而不得的人。
今天成了她堂姐的未婚夫!
平和的假象在一年前就撕破了。
她不知道那天晚上,一身酒氣的凌蕭然爲甚麼會突然進了她的房間,他們之間的關係也完全變了質。
他不復往日那個溫和的大哥哥,只會帶給她無盡的羞辱、折磨。
他們不是戀人,甚至連朋友都不再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