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做了一個夢,一個很長的夢,夢裏我出道,成名,唱歌,演戲,拍電影,一路順風順水,卻在三十歲獲得奧斯卡終生成就獎時,夢境破碎,甦醒了過來。夢境也好,重生也好,我只確定了一件事,不想再過上那樣的人生,不想受限於星二代的身份,變成他們所期待的人,我想變成我自己!
“有種你就永遠別回家!”
父親冰冷的話仿若迴音,一聲聲響徹在林小凡心中。
他今年十八。
父親是國內最大文娛公司的董事長,母親是華語樂壇歌后,大哥和二姐是新晉的明星偶像。
而現在,這些都和他沒關係,三個小時前,他和他們斷絕關係,離家出走。
原因很簡單,他不想再做星二代,繼續在家人爲他鋪墊好的道路上走下去,他想過自己的人生,這種想法在他們看來有些可笑,所以鬧崩了。
離家不過三個小時,林小凡就感覺到了前所未有的窘迫,沒有帶現金,銀行卡在短短半個小時被凍結,他的那羣朋友也被通知,不準接濟他。
他獨自走在冬夜冷風呼嘯的街道上,兜裏僅有一隻剩下半格電的手機。
嘟嘟嘟!
微信響了起來,一個美女頭像的人加了林小凡,上來就直接問:“有空見面喫個飯嗎?”
“有,當然有,不過你是誰?”
“見面不就知道了。”
林小凡現在沒去處,現在還餓着肚子,有人約見喫飯再好不過。
至於酒託之類的,林小凡也沒顧慮,反正身無分文,也不怕被騙錢!
十分鐘後,林小凡來到了女人約好的地點,一個還算雅緻的飯店,不過平日裏這種地方,他是不會來的,太低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