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攝政王迎娶相府千金的前一日,將我這個跟了他十年的暗衛,賜給了北狄王。
滿殿朝臣都在等着看我反抗。
畢竟北狄王年過六旬,生性殘暴,前三任王妃都沒能活過新婚之夜。
可我只是摘下腰間長劍,放回裴照臨腳邊,而後伏地叩首。
一下,兩下,三下。
這是暗衛領命的意思。
裴照臨居高臨下地看着我,冷聲問:
“怎麼,不捨得離開本王?”
我搖了搖頭。
十年來,我已經學會了不在他面前表現出任何捨不得。
裴家三百餘口死於我父親的軍令。
後來裴照臨攻破洛城,當着我的面斬了父親,又把我留在身邊,教我S人,教我服從,教我永遠不要忘記自己是仇人的女兒。
這十年,我替他擋過刀,試過毒,九次從戰場上把他揹回來。
他卻始終認爲,三年前在破廟中替他引開追兵、被灌下啞藥的人,是相府千金溫知雪。
……
2
第二日天還未亮,裴照臨便命人將我叫去了溫知雪的院子。
今日是他們大婚。
整座攝政王府掛滿紅綢,連廊下的燈籠都換成了雙鸞紋。
幾個婢女跪在正院撒桂圓蓮子,見我經過,毫不避諱地笑出了聲。
“一個要嫁給六十多歲的北狄王,一個馬上就是攝政王妃,真是同人不同命。”
“有甚麼好比的?王妃是王爺的救命恩人。她算甚麼?一條養熟了卻會反咬主子的狗。”
我沒有停下。
做暗衛的第一年,裴照臨便告訴過我。
狗若聽見幾聲叫罵就回頭,遲早會被人一刀割斷喉嚨。
所以這些年,不管別人說甚麼,我都不曾回頭。
溫知雪的房中已經擺好了鳳冠嫁衣。
裴照臨叫我過來,是要我檢查裏面有沒有藏着暗器和毒物。
即使到了最後,他也要榨乾我身上所有用處。
我驗過鳳冠,隨後拿起嫁衣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