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女兒的飯店洗了五年碗,每天起早貪黑,沒休息過一天,也沒拿過一分錢工資。
直到有天,我忙得口乾舌燥,隨手在店裏拿了瓶礦泉水喝。
女婿看到後,當場給我遞來一張罰單:
“媽,店裏有規定,員工不得私拿店裏商品,你剛喝了瓶水,罰款一萬,現金還是轉賬?”
我在女兒的飯店洗了五年碗,每天起早貪黑,沒休息過一天,也沒拿過一分錢工資。
直到有天,我忙得口乾舌燥,隨手在店裏拿了瓶礦泉水喝。
女婿看到後,當場給我遞來一張罰單:
“媽,店裏有規定,員工不得私拿店裏商品,你剛喝了瓶水,罰款一萬,現金還是轉賬?”
我不敢置信地看着女婿:
“我在店裏幹了五年,每天洗碗備菜打掃衛生幹十幾個小時沒要過你們一分錢。現在就因爲我喝了一瓶水,你管我要一萬?”
女婿理直氣壯道:
“一碼歸一碼,你來店裏幫忙我謝謝你,但你偷拿店裏東西,是原則問題,必須要懲罰。”
親家母也叉着腰附和:
“就是,這次你偷水是恰好被我兒子看到了,鬼知道你在我們沒看到的時候偷偷佔了店裏多少便宜?只罰一萬都便宜你了。”
我看向女兒,以爲她會說句公道話。
結果她卻語重心長道:
“媽,我和澤川開個飯店也不容易,你就別想着貪我們便宜了,這一萬塊,你還是給了吧。”
我沒吵沒鬧,當場給他們轉了一萬塊過去。
但這一萬,並不是給他們的罰金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