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搬進新家當天,小區發生爆炸,大火把整棟樓燒得面目全非。
女兒重傷,老公慘死火場,24戶人家傷亡慘重。
警察介入調查後,卻說起火點是我家。
“許女主,這場爆炸的主要原因是你違規把電瓶車電瓶拎回家充電。”
“你要付主要責任。”
我懵了,我根本就沒有電瓶車,完全不可能帶電瓶回去充電。
我向警方辯解,可警察卻拿出了爆炸當天的電梯視頻。
視頻清楚地拍到,我拎着一組電瓶回了家。
“監控都拍到了,還狡辯!你知不知道因爲你導致多少人家破人亡。”
最終,我因爲縱火罪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。
女兒也因爲沒錢治病而死在醫院裏。
我精神徹底崩潰,一頭撞死在監獄裏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爆炸當天。
..........
……
2
1102戶,就在我家樓下,住着一對常年騎三輪車賣菜的老夫妻。
無線電裏再次傳來聲音。
“1102住戶私自把電動車電瓶藏在客廳天花板裏充電,目前電瓶已經嚴重鼓包發燙,隨時有熱失控爆炸的風險!”
隊長震驚地看我一眼。
“沒收電瓶,把全屋線路徹底排查一遍。”
聽着對講機裏的對話,我雙腿一軟跌坐在沙發上,緊繃到極致的神經稍稍放鬆下來。
找到了!原來是1102把電瓶放到了天花板上充電,難怪上一世查出來起火點是我家。
畢竟誰也想不到,有人會偷偷把電瓶放到天花板充電。
可如果是1102的電瓶,那監控視頻又是怎麼回事。
我搖搖頭,讓自己別想那麼多,現在爆炸源頭已經找到,只要爆炸不發生,監控根本不重要。
民警簡單安撫了我幾句,又感慨我警覺性高,隨後一行人便陸續離開。
周誠走到我身邊,抱了抱我。
“別哭了,源頭找到了,不會再有爆炸了。”
我擦乾臉上的淚,哽咽地點頭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