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剛出月子,女婿和親家母就提着行李箱回來了。
女婿對我開門見山道:
“媽,晴晴坐完了月子,你也該回去了,我和我媽要回來住。”
“對了,你在我家住了三十天,每天住宿費算你三百,水電一天兩百,你現在總共欠我們一萬五,現金還是轉賬?”
我不敢置信地看向女婿:
“我女兒坐月子,你和你媽立馬跑出去旅遊,是我特意從老家趕來,不分日夜照顧她幫你們帶孩子,連買菜錢和奶粉錢都是我出的,你竟然還找我要住宿費?”
女婿理直氣壯道:
“一碼歸一碼,你照顧你女兒是天經地義,但你在我這住了,就得出錢。”
親家母也叉着腰附和:
“沒錯,親兄弟還明算賬,更何況你還是個外人,住宿費你必須給。”
我看向女兒,以爲她會說句公道話。
結果她卻語重心長道:
“媽,我和澤川也不容易,你就體諒下我們,別貪我們便宜了,這住宿費你還是給了吧。”
我沒吵沒鬧,當場給他們轉了一萬五過去。
但這一萬五,並不是給他們的住宿費。
……
我又得去買菜做早飯。
然後又是無休止的做家務換尿布餵奶哄孩子。
整整一個月,我沒睡過一個好覺,硬生生累瘦了十斤。
身體垮了,錢也花了不少。
光買菜和奶粉尿不溼的錢,我就花了至少兩萬。
可到頭來,我竟然還落得一個貪便宜的罪名?
我無法置信地看着女兒,忍不住問道:
“晴晴,你倒是說說,我貪你們甚麼便宜了?”
女兒微微皺眉,臉上露出一抹不耐煩:
“行了媽,不就是在這照顧了我一個月嗎?”
“就算你出錢又出力,那也都是你自願的呀。”
“不管怎麼說,你在這個家住了一個月,是實打實的。”
“你不肯出住宿費,不就是在佔便宜嗎?”
好一個自願的。
簡簡單單三個字,就把我這三十天的辛苦付出,全抹平了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