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離職申請滿30天,HR林姐把我叫進會議室,當着部門主管的面推過來一份《駁回通知》:“系統沒人會維護,你得再幹6個月,30天不算數。”我問勞動合同怎麼說,她抬着下巴:“公司法務正準備材料限制你離職,最好配合。”第二天系統癱瘓,外包團隊打開服務器傻眼了:代碼庫最後更新停在三年前,這三年全靠我一個人的私人電腦在撐。三個大客戶威脅解約,總經理把HR和技術總監全叫進辦公室,律師在電話裏說:“勞動法沒這條,駁回無效,你們這是強迫勞動。”林姐臉都白了。
離不開,那就把公司搞砸
提離職申請滿30天,HR林姐把我叫進會議室,當着部門主管的面推過來一份《駁回通知》:“系統沒人會維護,你得再幹6個月,30天不算數。”
我問勞動合同怎麼說,她抬着下巴:“公司法務正準備材料限制你離職,最好配合。”
第二天系統癱瘓,外包團隊打開服務器傻眼了:代碼庫最後更新停在三年前,這三年全靠我一個人的私人電腦在撐。
三個大客戶威脅解約,總經理把HR和技術總監全叫進辦公室,律師在電話裏說:“勞動法沒這條,駁回無效,你們這是強迫勞動。”
林姐臉都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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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姐把那份《離職申請駁回通知》推到我面前,會議室的空調風直吹着我後脖頸。
“你負責的業務系統沒有第二個人會維護。”她的指甲在文件上敲了兩下,“按公司規定,關鍵崗位離職需提前6個月交接。你這30天不算數。”
老陳坐在旁邊,端着保溫杯抿了口茶:“小王啊,公司培養你不容易。”
我盯着那份通知書——公章鮮紅,日期是今天。8月31號。我提交離職申請整整30天了。
“勞動合同裏怎麼說?”我抬頭看林姐。
她下巴微揚,眼神飄向窗外:“公司法務正在走諮詢流程,你最好配合。”
老陳放下杯子:“別意氣用事,系統交接好再走,對大家都好。”
我在椅子上坐了30秒。會議室裏只有空調的嗡嗡聲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