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上京尋夫三月,我成了京城裏有名的恨嫁女。
賀懷瑾所到之處,必有兩女。
一個是他放在心尖尖上的恩師之女。
一個是我,賀懷瑾避之不及的未婚妻。
有好事者當衆調侃,「懷瑾兄不僅幼慧早慧,還能坐享齊人之福,當真是所有男兒豔羨的對象。」
恩師之女被氣得雙眼泛紅,哭得梨花帶雨。
見此,賀懷瑾沉下臉,當衆奪過我腰間的定親玉佩,「韓真,若你能在街尾那間屋子住上一年,我便認了這婚事,娶你過門。若你不能,便滾回去,再不許挾恩圖報!」
人人皆知,街尾那間屋子鬧鬼,乞兒寧可流落街頭也不敢靠近。
有人賭我能堅持一月,有人賭我能堅持十日,也有人賭我一日都堅持不了。
我也偷偷下了注,賭我能堅持一年。
「韓娘子,這契書一簽,無論甚麼原因,租金都不退了,你可一定要想好啊。」
官差大哥一邊說一邊搓着胳膊,瞥了一眼身後黑漆漆的屋子,忍不住打了個哆嗦。
幾年前,這屋子夜半時分,莫名起火,裏頭燒了大半。
好在租戶恰好搬走,火滅之後,也並無屍骨。
……
2
懷瑾是七歲離開江縣的。
因爲一封他寫去京城賀家,給老太爺祝壽的家書。
他字寫得好,文章也寫得好,正巧被請來的符大人看見。
符大人乃先帝帝師,從不參政,只想教書,桃李遍天下,想跟着他做學問的人能繞京城一圈。
偏偏他只看上了懷瑾。
於是賀老爺賀夫人這支旁系歡天喜地帶着全家人去京城。
懷瑾走的時候,把自己最愛用的筆紙書全都交給了我,「真真,寫信給我,我也會寫信給你。哪怕我們分開,我不會忘記你,你也要繼續讀書寫字,等你及笄,我回來娶你。」
我雙眼含淚,站在城門外朝着馬車揮手告別。
不成想,這一別就是十年。
起初,懷瑾的信總是準時來,寫得認真,寫得詳細,還給我寄來京城的新鮮玩意兒。
他的字和他的人一樣,工整規矩,轉折之間藏着鋒利,只是看着,就讓我安心。
可慢慢地,他的信來得遲了。
某一天,便不再來信。
我難過了很久,一顆心惴惴不安。
……